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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清新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3-06-05 00:00   来源:清新区太平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太委发〔201312

 

中共太平镇委    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清新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粤发〔201219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平安广东行动计划(20122022)〉的通知》(粤办发〔201234号)和《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清新的实施意见》(清新委发〔20137号),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清新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平安清新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现“一强二升三降”(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破案率、起诉率、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的目标,在力争创建平安清新工作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进步、五年良性发展、十年市内领先把我镇建设成为全区社会管理创新的排头兵、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法治之区的工作中作出更大贡献。

二、行动步骤

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全面部署、分步实施,条块结合、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创建平安清新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全面铺开。创建平安清新工作全面启动、形成声势,规划实施一批创建项目,创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创建指标体系基本形成。维稳形势和治安状况不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第二阶段(到2015年底):系统推进。每年完成一批工作项目,突破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维稳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明显提高,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稳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第三阶段(到2017年底):形成体系。平安清新创建体系全面建成,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

第四阶段(到2022年):巩固提升。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工作在全区领先,太平镇成为全区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健全平安法制体系,牢固树立良法善治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二)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完善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和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活动;加强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和诉前联调工作,建立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相关决策事项合法合理和可行可控;创新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处置工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公共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健全国家安全体制机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完善反恐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建立“全民创安”防控格局,建立健全“五张”防控网络,构建立体、全方位的防控体系,提升治安防控工作水平;创新政法机关打击犯罪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毒、涉爆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高效顺畅的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系统;完善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全社会应急管理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安居乐业。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当地,建立覆盖实有人口的动态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帮扶,建立健全对特殊人群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完善在辖区内外国人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涉外违法问题整治,维护涉外治安秩序。

(五)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安定有序。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并重,发挥“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协调利益、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建立互联网服务和舆情导控综合平台;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贯彻落实一批与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协同服务信息化项目,加强对各类治安要素的动态监管,提高社会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基层治理,夯实平安基础。加快基层组织的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综治信访维稳组织全覆盖;强化社区基本单元作用,实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全面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城乡社区的全方位、精细化服务管理;制定和落实有利于稳定综治队伍的政策制度,提升综治组织战斗力,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站)建设,完善“六联”(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人口联管、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机制,落实“四项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特殊人群排查服务)制度;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加快实现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全覆盖。

(七)建设平安文化,共筑精神家园。培育和谐安宁的平安价值观,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氛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全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扎实开展平安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平安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以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加强警示、预防和自我保护教育;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匡扶正义;广泛开展平安创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创建平安清新活动。

四、任务分工

围绕创建平安清新十大工程,精心组织,稳定实施,既组织实施好规定项目,又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主动推出新项目,彰显创建亮点和太平特色,进一步将创建平安清新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系统工程,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工程项目班子,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镇党委、政府“一把手”和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创建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抓好统筹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创建工作共同责任人抓好具体推进落实。要继续推广清远市原有的“五抓”(领导挂点抓创建、多位一体抓创建、因地制宜抓创建、整合资源抓创建、典型引路抓创建)经验,同时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制定创建方案,实施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规范化运作、标准化考评,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抓出成效。

(二)落实齐抓共管。建立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全面推动、全民共创共享的平安创建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作用,落实具体项目。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新闻媒体、民间智库等积极性,扎实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平安清新。

(三)严格督导检查。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督导,采取日常指导与明查暗访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大保障投入。依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水平,逐年增加平安创建工作投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平安创建经费保障机制。

 

 

 

   

中共太平镇委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364

 

 

 

 

 

 

主题词:创建    平安清新    实施意见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4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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