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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

时间: 2014-12-23 00:00   来源:太平镇   发布机构:   点击:-

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

 

行政执法事项

行政处罚(共11项)

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二、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三、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或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孕情检查、落实节育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孕情检查、落实节育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六、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

七、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不按规定参加孕情检查或者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补救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不按规定参加孕情检查或者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补救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落实。

九、替代他人参加孕情检查、落实节育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替代他人参加孕情检查、落实节育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替代者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用人单位和个人雇用无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和个人雇用无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不按照规定办理或者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

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不按照规定办理或者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或者交验;逾期仍不补办或者交验的,由其现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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