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府发〔2011〕5号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部门: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与规范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管理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及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改革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示范乡镇为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专家评估验收,成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三、时间安排
我镇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从2011年3月开始,至2011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3—4月)
1、成立镇计划生育创“国优”工作领导小组;
2、学习、掌握上级有关创“国优”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工作实际,讨论、拟定创“国优”实施方案;
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评估指标》;
4、根据创“国优”要求,认真分解创“国优”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7月)
1、积极组织开好各村(社区)、各单位创“国优”工作会议,通报情况,明确各自职责,提出创“国优”具体要求与工作方法。
2、建设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3、加强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各项优质服务;
4、完善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5、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创建工作达到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各项指标要求;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9月)
1、根据《评估指标》要求,全力打造高质量的镇、村计生技术服务阵地和计生行政办公区域;
2、全面收集、归类、整理、完善创“国优”各种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归档立卷;
3、着力按要求打造两个样板村,凸显亮点和特色;
4、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评估指标》要求,邀请上级部门具体指导、帮助,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
5、对照《评估指标》,对所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完善;
6、根据《评估指标》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报送县创“国优”办。
第四阶段:申报迎检阶段(10月)
1、进一步搞好自查,完善创“国优”资料和查漏补缺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镇、村干部、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
3、按照《评估指标》要求,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创“国优”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各村(社区)、各单位迎接国家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任务,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同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撰写三条以上固定性宣传标语,并采取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形成全镇上下狠抓创“国优”工作的浓厚氛围。
2、强化学习、把握标准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评估标准,按照《评估指标》的要求,狠抓薄弱环节,认真查漏补缺,既要强化过程管理,更要注重创建结果,通过创建工作做到夯实基础,突出特色,全面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3、强化领导、夯实责任
镇成立了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镇委副书记以及主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以及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兼任主任。各村(社区)、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成立创“国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创“国优”工作的组织实施;
(2)、按照《评估指标》要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创建指标;
(3)、结合各村(社区)、各单位的实际,打造1~2项亮点特色工作;
(4)、全面完成各项软件资料的准备和归档组卷工作;
(5)、抓好干部群众计划生育知识、避孕节育知识、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资料入户率达95%以上,知晓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6)、落实创“国优”工作经费;
(7)、完成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和计划生育协议的签订工作;
(8)、全面完成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4、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镇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领导小组要采取平时检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领导不力、创建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给予扣分,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创“国优” 实施方案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5日印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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