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部门: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为做好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征兵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广东省征兵工作责任制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2013年征兵命令和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期质量建军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法规,以新兵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征兵秩序,强化纪律监督,做到“一个杜绝(杜绝政治退兵)、两个确保(确保完成任务、确保兵员质量)、三个多征(多征高学历青年、多征应届毕业生、多征技能型青年)”,努力实现“三无”(无违纪、无事故、无责任退兵)目标。
二、政策规定
今年夏秋季征兵的新政策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尽量征集2014届高中职(专科)毕业生(即:翌年毕业生)和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四)征集办法:应征青年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外出务工青年可依法向用人单位请假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毕业青年可以直接到镇、区(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三、任务分配
具体见附表二《2013年夏秋季征兵任务分配表》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今年开始,全国的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征兵任务是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近些年来,征兵工作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以及今年征兵工作时间调整,给征兵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各村(社区)、各部门必须要认真分析形势,把征兵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抓紧抓好。镇已成立了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夏秋季征兵时间优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勇于破解难题,努力推动征兵工作在新形势下创新发展,确保今年征兵任务的完成。
(二)搞好征兵宣传。要充分认清当前征兵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按照“早准备、早动员、早发动”的要求,加强征兵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采用标语、横额、打电话、发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征兵宣传工作,重点宣传调整后的征兵时间、服兵役的优抚优待和其它优惠政策,重点做好高学历青年思想发动,激发他们参军报国的热情,为高学历青年应征打好思想基础。
(三)要加大征集高学历青年力度。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规定的文化条件,重点做好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尽可能多地征集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切实把好学历关。各村(社区)在上半年应届毕业生登记和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本村应届毕业生的数量和目标。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我镇征集高学历青年比例达到上级要求(大学生征集比例达到10%,初中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高质量完成征集任务。
(四)要加大廉洁征兵力度。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大力推行征兵公开制度,公开征兵政策、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征接兵纪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增大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贯彻《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对违反征兵政策规定,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五)加强征兵工作的请示汇报工作。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征兵日常工作,对镇征兵办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一定要按时上报,确保今年征兵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表一:2013年夏秋季征兵任务分配表
附表二: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计划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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