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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关于小摊贩试行定点定时集中经营的公告

时间: 2016-08-01 00:00   来源:太平镇   发布机构:   点击:-

为解决当地流动摊贩摆放混乱、影响交通、制造垃圾等问题,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经统筹规划,在本镇试行小摊贩定点定时集中经营。

一、试行小摊贩定点集中经营的路段和时间:

定点经营地点设在太平镇盛世大道。每天定点摆摊时间是7:00时至21:00时。

二、小摊贩在规定的路段和时间内摆摊,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食品卫生和安全;流动食品摊贩要经镇政府申请批准后,按照批准事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有意向的摊贩请于2016年8月1至31日,到太镇政府食安办报名,领取并填好申请表格。正式开始试行定点定时集中经营试点时间2016年9月1日开始。

特此公告。

                       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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