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部门:
为做好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我镇的征兵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广东省征兵工作责任制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2017年征兵命令和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镇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征兵工作是强军梦的重要举措,是适龄青年报效国家的爱国行动,是富国和强军统一的途径。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征兵工作,专门指出:强国必先强军,强军必先抓好征兵。以新时期质量建军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法规,以新兵质量为核心,以阳光征兵为重点,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征兵秩序,强化纪律监督,力求达到三个稳步提升(报名比例、上站比例、大学生征集比例)、三个持续下降(非责任退兵、自我淘汰比例、初中生征集比例)、三个有效杜绝(责任退兵、政治退兵、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要求,确保实现“组织领导好、新兵质量好、廉洁征兵好”目标。
二、政策规定
今年夏秋季征兵的应征入伍基本条件与相关政策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男青年为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年龄计算截至当年12月31日,均为周岁。
(二)体检标准:征兵体检标准主要包括: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用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离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要求面部、颈部无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的纹身。无遗传史、无残疾及传染性疾病。
(三)征集地选择: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除在户籍所在地征集外,还可以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
(四)征集政治条件:根据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五)征集办法:符合今年征兵基本条件的青年在8月5日前(男性:1月10日-8月5日;女性:6月25日-8月5日),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
(六)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大学生入伍享受4个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为鼓励更多大学生入伍,国家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
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入伍,高校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
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高校大学生士兵一次性补偿、代偿或减免学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复学可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并免修军事技能训练。
享受升学优惠:本科生考研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免初试读研;大专生荣立三等功免试读本科;考研、专升本均有单列比例名额。
(七)大学生参军入伍有新优待
今年,广东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只要满足相关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中将享受多项福利政策。
由广东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报考当年取得相应学历。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广东省每年至少安排300个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设置职位。招录职位安排在全省各级机关,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在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服役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特别提醒: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该优待时,仅可报考入伍所在市或生源(户籍)所在市的招录职位。
事业单位招聘:部分地区免笔试。
具有学士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国有企业招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
每年国有企业新招聘职工时,将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广东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八)大学生入伍地方奖励
清新区政府已批准从2017年开始奖励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学历评定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最终核实为准)家庭每人2万元,各镇(场)每征集1名大学生入伍,奖励1000元。
三、任务分配
具体见附表二《2017年夏秋季征兵任务分配表》。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今年全国的征兵时间由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按清远市和清新区征兵办的统一部署,我镇2017年征兵工作从7月底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详见附表一《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征兵任务是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近年来,征兵工作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给征兵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各村(社区)、各部门必须要认清形势,把征兵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镇已成立了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夏秋季征兵的时间优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勇于破解难题,努力推动征兵工作在新形势下创新发展,确保今年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搞好征兵宣传。要充分认清当前征兵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按照“早准备、早动员、早发动”的要求,加强征兵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采用电子传单、标语、横额、打电话、发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征兵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征兵时间节点、服兵役的优抚优待和其它新优惠政策,重点做好高学历青年思想发动工作,激发他们参军报国的热情,为高学历青年应征打好思想基础。
(三)要加大征集高学历青年力度。今年征兵工作坚持以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为引领,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征集比例。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规定的文化条件,重点做好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尽可能多地征集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切实把好学历关。各村(社区)在上半年兵役登记工作和全国网上报应征报名的基础上,明确本单位大学生和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数量和目标,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我镇征集高学历青年比例达到上级要求(大学生征集比例达到43%以上,初中生比例控制在2%以内),高质量完成征集任务。
(四)要加大廉洁征兵力度。今年征兵将全国首次统一使用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配发的网络版征兵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征兵体检,从乡(镇、街道)、高校直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从应征青年家长、转业退伍军人、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群众中聘请近20万名廉洁征兵监督员,全时段全过程全领域对征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大力推行征兵公开制度,公开征兵政策、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征接兵纪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增大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贯彻《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对违反征兵政策规定,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五)加强征兵工作的请示汇报工作。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征兵日常工作,对镇征兵办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一定要按时上报,确保今年征兵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表一: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计划
附表二:2017年夏秋季征兵任务分配表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附表一:
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计划
工作步骤 |
工作内容 |
工作实施 |
工作要求 |
第一阶段: 组织准备 (7月28日前) |
1.开设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站,对适龄青年进行目测。 2.成立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成员。 3.参加区征兵工作会议。召开全镇征兵工作会议。 4.落实征兵工作经费。 5.成立体检、政审小组开展初检、初审工作。 |
1.7月28日前,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征兵办成员。 2.拟7月底前召开全镇2017年征兵工作会议。 3.做好应征青年报名应征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4.组织镇初检政审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镇于7月底将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贯彻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报区征兵办。 |
第二阶段: 宣传发动 (7月28日至 8月5日) |
1.参加市、区举办征兵咨询会活动。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激发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热情。 |
1.通过宣传发动重点解决青年怕苦怕累,家长怕吃亏,单位怕负担的问题。 2.拟组织适龄应征青年参加市、区举办的征兵宣传咨询活动。 3.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解决好应征青年及家长的后顾之忧。 |
1.各村(社区)每天将当天组织宣传发动的情况、适龄青年报名情况报镇征兵办,并及时由镇征兵办将报名情况和初检计划报区征兵办。 2.注意收集报名应征工作中的典型事例。 |
第三阶段: 体检政审 (8月5日 至 8月31日) |
1.拟8月8日、8月9日做好本镇初检工作。对初检合格青年进行政治初审,确定送区站体检名单。 2.确定预备区检人员,保证100%完成征兵工作任务。 3.按区征兵办安排组织全镇初检合格青年到区兵检站体检。 4.区检后组织体检合格青年到区复检。 |
1.拟8月8日、8月9日组织人员做好本镇初检初审工作。 2.抓好应征青年病史调查。 3.按区下达的送检任务数及时送区检和复检。 4.要严格执行标准,把好政审质量关。 |
1.及时上报初检初审情况,按要求填写送检青年花名册,并用U盘上报区征兵办。提前领取体检表并填好,做好复检准备。 2.复检青年要准备好一寸免冠相片、身份证和毕业证。 3.严格按送检比例送检。 |
工作步骤 |
工作内容 |
工作实施 |
工作要求 |
第四阶段: 审批新兵 (9月1日 至 9月4日) |
1.9月1日前,配合接兵干部做好应征青年家访工作。 2.召开本镇定兵会议,向区征兵办提供兵员推荐建议。 3.做好提前预定新兵和优先确定入伍对象工作,并组织其他双合格青年参加计算机随机摇号确定入伍对象。 |
1.按时送审,按规定完善政审材料,配合做好家访。 2.严格执行征兵有关规定,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把高素质的应征青年选送入伍。 3.加强对批准入伍青年的教育工作。张榜公布入伍青年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
1.兵员去向根据上级征兵办的规划,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而定。 2.严格做好审批定兵工作。 3.强化批准入伍青年的思想教育。 |
第五阶段: 交通运输及总结上报 ( 9月5日 至 9月30日) |
1.发入伍通知书和发放服装。 2.征兵办召开入伍青年欢送会。 3.将新兵送到区人武部进行入伍前教育。 4.9月10日前做好新兵交接、欢送、运输等各项工作。 5.总结征兵工作情况。 |
1.开好座谈会和欢送会,扩大政治影响,使入伍青年、家长及单位感到光荣。 2.按规定时间将新兵送区人武部集中,确保新兵安全到达部队。 3.认真总结2017年夏秋季征兵的经验及教训,写出书面总结,在送兵工作结束后5天内报区征兵办。 |
1.组织批准入伍青年及家长写好决心书,保证入伍青年安心服役。 2.上报征兵工作总结材料。 |
第六阶段: 征兵总结 (2017年 10月上旬至年底) |
1.做好入伍新兵的跟踪教育工作。 2.走访慰问新兵教育,使入伍青年安心服役。 |
掌握新兵身体情况和思想动向,搞好沟通协调。 |
全程关注新兵后续工作,掌握情况快速反馈信息。 |
附表二:
2017年夏秋季征兵任务分配表
单位 |
送镇检任务 (人) |
其中镇检大专以上学历(人) |
送区检任务 (人) |
其中区检大专以上学历(人) |
|
单 位 |
送镇检 任务 (人) |
其中镇检大专以上学历(人) |
送区检 任务 (人) |
其中区检大专以上学历(人) |
楼星 |
10 |
4 |
7 |
2 |
|
马岳 |
16 |
6 |
11 |
3 |
大楼 |
10 |
4 |
7 |
2 |
|
马塘 |
16 |
6 |
11 |
3 |
大南 |
8 |
4 |
5 |
2 |
|
年丰 |
11 |
4 |
7 |
2 |
中南 |
11 |
4 |
7 |
2 |
|
金门 |
11 |
4 |
7 |
2 |
南北 |
10 |
4 |
7 |
2 |
|
石桐 |
16 |
4 |
11 |
2 |
南蒲 |
10 |
4 |
7 |
2 |
|
北坑 |
16 |
6 |
11 |
3 |
蒲兴 |
11 |
4 |
7 |
2 |
|
太平 社区 |
16 |
6 |
11 |
3 |
沙塘 |
16 |
6 |
11 |
3 |
|
秦皇 |
10 |
4 |
7 |
2 |
团结 |
16 |
6 |
11 |
3 |
|
山心 |
10 |
4 |
7 |
2 |
龙湾 |
16 |
6 |
11 |
3 |
|
郭屋 |
8 |
2 |
5 |
1 |
天塘 |
11 |
4 |
7 |
2 |
|
车公洞 |
8 |
2 |
5 |
1 |
天良 |
11 |
6 |
7 |
3 |
|
合计 |
278 |
104 |
187 |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