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府办〔2011〕39号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抓好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工作的监督落实,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太平镇城乡清洁工程督查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建洪(副镇长)
副组长:梁伟东(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黄东明(党政办主任、人大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何献明(农办主任、文化站长)
陈伟强(司法所所长)
赖建好(财政所副所长)
朱西海(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黄东明同志兼任主任,联系电话:5770975。该领导小组待该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临时机构 城乡清洁工程 督查 通知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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