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群众: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6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8〕206号)等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清新区太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需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该方案的风险评估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踊跃参加。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10月12日前以信函形式寄到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西闸街8号太平镇人民政府;邮编:511853;传真:5770322;邮箱:qxtpdzb@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清新区太平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