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努力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我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工作,举全镇之力打赢蓝天保卫战。1、各普查员深入各村(居委会)对企业、水电站、污水处理池等进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地进行信息登记及收集相关资料。2、城监继续督促环卫公司安排每周洒水和冲洗主要路面,确保大面积减少道路积尘,对墟镇主、次干道每天垃圾车清运垃圾3次,环卫工人每天清扫次数3-5次。3、环保办继续对辖区内的“小散乱污”企业和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治,登记台账。4、继续对猪场进行排查整治,对于已建设相关污染治理设施的养殖场,责令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于未能限期整改的非禁养区养殖场鼓励其养殖户主动拆除畜禽养殖场。5、安监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其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有5家,已对存在安全问题的企业作出限期整改要求。6、消防中队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整治“三合一”场所,其中发现存在消防问题的有9家,已对其作出限期整改要求,部分企业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