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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 2017-09-20 00:00   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做好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清新财库〔2017〕11号),我办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的部门决算信息,现将公开信息补充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向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有关部门反馈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上级政府和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承担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整理、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四)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动态,提出建议和决策依据。
   (五)协助区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协调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中央、省、市驻清新单位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区政府外事侨务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区信息化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以及大数据管理。
    (十一)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秘书组

    (二)办文组

    (三)综合调研组

    (四)督查协调组

    (五)外事侨务组

    (六)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七)信息化办公室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80.25元,本年度收入669.86万元,本年度支出730.68万元,用于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42万元。因本单位2015年不是独立核算,无法同上年决算进行对比。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80.25万元,本年收入669.86万元,本年支出730.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42万元。与2016年初财政预算对比有所增加,主要是2016年按要求发放了住房改革性补贴,该费用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所以造成2016年决算比年初预算有所上升。

基本支出65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6.03万元,公用经费89.65万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会议费及“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金额12.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进行公务车改革后,我办只保留了1台公务用车,所以费用有较大的降幅,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公车使用的相关规定,具体管理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接待办公务用车办理办法》落实,落实定点维修、审批登记等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2016年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02万元,同比去年决算数减少了73.11%,占全年预算5.5万元的45.09%;按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我办压缩公务接待,尽量节约开支,做到零增长,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降幅较大,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9.2万元,同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3.16%,占全年预算18万元的48.89%。2016年我办国内公务接待约77批次,767人次,预计全年的支出按年初预算执行。

4、年度机关经费运行情况。

2016年度机关经费支出89.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经费支出。因本单位2015年不是独立核算,无法同上年决算进行对比。

5、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共支出总额5.29万元,全部为中小型企业采购。主要是会议资料印刷及办公设备购置。因本单位2015年不是独立核算,无法同上年决算进行对比。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2016年度本部门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支出。

   2.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区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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