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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查的通知

时间: 2020-07-20 10:2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全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7月23-24日。

  二、督查内容

  各镇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情况。

  (一)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部署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三)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

  (四)落实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巡河党团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五)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2。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相结合进行。

  (一)听取各镇政府汇报。

  (二)查阅镇村、学校资料。

  (三)现场查看。每个镇至少检查2所不同类型的中小学(幼儿园),至少检查2处山塘水库河流等重点水域。

  四、督查组织形式

  (一)第一组。

  督查地区: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石潭镇。

  参与部门:区教育局(组长单位,2人)、区委政法委(组员单位,1人)、团区委(组员单位,1人)。(联络员:区教育局潘建州)

  (二)第二组。

  督查地区: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

  参与部门:区水利局(组长单位,2人)、区教育局(组员单位,1人)、区妇联(组员单位,1人)、区应急管理局(组员单位,1人)。(联络员:区教育局陈文坚)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查找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效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各镇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指定1名督查工作联络员,及时与督查组沟通联系,并于7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员信息报区教育局安监办。

  (三)请各督查组组长单位派1名分管领导作小组组长、1名相关工作人员作联络员,组员单位派1名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与督查,并于7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与督查人员信息报区教育局安监办。督查公务用车由组长单位负责。请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27日前报区教育局汇总,区教育局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区政府。

  区教育局安监办联系人:陈文坚,电子邮箱:qxajb5811900@126.com。

  附件:1.2020年学校安全防溺水工作督查情况登记表(政府部门)

  2.2020年学校安全防溺水工作督查情况登记表(学校)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

  2020年学校安全防溺水工作督查情况登记表(政府部门)

  镇:                                 检查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落实情况

备注

A

B

C

 (各子项目在落实情况对应填写A、B、C。其中:A-完全落实,或 完成情况良好;B-部分落实,或存在部分缺陷;C-完全没有落实,或没有任何数据资料佐证。填写B、C时,请在备注简要说明理由,控制在50个字以内)

1

预防溺水

组织部署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





2

制定防溺水职责任务分工。





3

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学生防溺水工作情况。





4

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有效运作的工作机制。





5

开展工作督查。





6

建立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列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7

宣传教育

将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





8

开展防溺水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9

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安全教育。





10

预防溺水

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高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





11

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学生安全管理和防范学生安全事故(溺水)的宣传教育。





12

排查治理

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综治、水务、村(居)委会、治保会、治安联防队、学校、工矿企业等单位对本辖区内危险区域进行排查。





13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做到“一隐患一台账”。





14

根据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15

对存在隐患的山塘、水库、江河湖海、建筑工地水坑等,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隔离带、围栏护栏等防护设施。





16

镇(街)一级政府建立巡查队,在节假日和放学时段对山塘、水库、江河湖海等水域进行巡查。





17

严格落实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整治“十一项必须”工作要求:1.各级教育部门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2.每学期须协调综治、公安、水务、应急等相关部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3.县(市、区)教育部门每月至少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作检查。





18

检查考核

落实防溺水工作,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到综治考评范围。





  附件2

  2020年学校安全防溺水工作督查情况登记表(学校)

  单位:                                检查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落实情况

备注

A

B

C


  (各子项目在落实情况对应填写A、B、C。其中:A-完全落实,或 完成情况良好;B-部分落实,或存在部分缺陷;C-完全没有落实,或没有任何数据资料佐证。填写B、C时,请在备注简要说明理由,控制在50个字以内)

1

预防溺水

组织部署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





2

制定工作方案。





3

学校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学生防溺水工作情况。





4

建立健全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5

宣传教育

将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





6

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安全教育。





7

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高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





8

在节假日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有关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





9

通过网络、墙报、板报、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





10

《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是否发放到位,是否收回家长签名回执。





11

预防溺水

排查治理

排查学生幼儿中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的安全隐患,对重点人员逐一进行排查。





12

协调村(居)委会、治保会、治安联防队、工矿企业等单位对本辖区内危险水域进行排查。





13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做到“一隐患一台账”。





14

根据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15

协调有关部门对存在隐患的山塘、水库、江河湖海、建筑工地水坑等,在醒目位置设置大型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隔离带、围栏护栏等防护设施。





16

配合镇(街)巡查队,在节假日和放学时段对山塘、水库、江河湖海等场所进行巡查。





17

与所在的乡镇、街道或村(居)建立假期安全工作对接。





18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生游泳技能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培训。





19

严格落实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整治“十一项必须”工作要求:1.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必须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2.各级教育部门每学期须协调综治、公安、水务、应急等相关部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3.县(市、区)教育部门每月至少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作检查。4.各学校每天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醒教育。5.各学校每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必须有包括预防学生溺水知识等在内的安全教育内容。6.各学校每周五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7.各学校每周末(六、日)必须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一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8.各学校每周对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行为的学生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学生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跟踪教育管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管。9.各学校每月必须组织学生签订一次预防学生溺水“六不”承诺书。10.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学校每月必须至少走访一次学生所在乡镇政府或村(居)委会,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预防学生溺水等安全工作。11.各学校每学期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一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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