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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清远市清新区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21-05-14 15:0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全区殡葬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清远市清新区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区殡葬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殡葬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协调民政工作的副主任、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镇政府和其他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具体人员名单由办公室商各成员单位印发,并根据成员职务分工变动及时调整,抄报区领导。

  (三)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业务股室1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

  (四)联席会议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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