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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27 16:1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新区府前路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408,邮编:511800,电话:0763—58265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务实创新,积极进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稳步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该办法从工作原则、保障方式、保障要求、审核管理、人员保障、检查督促等方面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二是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清府办〔2020〕26号)等要求,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了我区基层领域(含镇)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二)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全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827条,其中政府文件52条、统计信息2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80条、财政信息221条、部门动态1865条、乡镇动态427条、通知公告1013条、重点领域信息1341条、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18条、其他信息7485条;“清新发布”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870条,关注人数1955人;“清新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87条,关注人数37618人。印发《清新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公开文件信息20条;制作区政府政务公开栏5期,公开信息14条。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方式,扩大政民互动渠道功能,重视群众诉求。2020年,办理领导、部门信箱来信共316件,全区受理12345工单总数29618件。其中,投诉类28229件,占总工单量95.31%;咨询类368件,占总工单量1.24%;建议类69件,占总工单量0.23%;举报类892件,占总工单量3.01%;表扬类60件,占总工单量0.2%。工单办结率100%,超时回复工单2件,按时回复率99.99%。

  (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积极推动网站栏目整合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化建设工作,优化栏目设置,明确栏目责任,切实将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二是规范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管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对全区政府部门的“两微一端”开设情况继续进行排查,确保没有纰漏,同时组织了有关责任单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上填报账号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6.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如: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专栏信息更新较少;信息公开渠道仍不够多元化。为此,2021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提高政策解读的实用性,提升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综合能力,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完善和落实信息发布更新和审核机制,切实做好我区政务公开工作。

  (二)做好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工作。积极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运用集约化平台的各项功能,做好网站建设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丰富新媒体互动交流功能,实现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注重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全面提高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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