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提前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09号)任务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计划2024年建设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千亩方示范片5个,万亩片1个。为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现公开遴选项目示范片。
一、绩效目标
2024年在清新区内打造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千亩方示范片5个、万亩片1个,辐射带动5万亩以上。项目建设区水稻年亩产900公斤以上,化肥农药用量减少5%以上,节本增效5%以上。
二、实施内容
打造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千亩方示范片5个、万亩片1个,每个示范片集成化肥、农药各1种或以上水稻种植技术模式(如三控施肥、控释施肥、测土配方施肥、侧深施肥、统防统治等)进行示范,辐射带动周边共5万亩以上采用相关技术模式。技术指导团队负责开展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跟踪测算,配合申报主体做好推广宣传工作。
三、资金分配
项目资金200万元,按照每亩127元的标准补助建立示范片(千亩方超出1000亩按1000亩封顶计算,万亩片超出10000亩按10000亩封顶计算),资金对项目关键环节给予补助,每个示范片可用于物化补助丝苗米种子、水稻用配方肥、有机肥,或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其余资金通过聘请技术指导团队指导项目实施。
表1 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四、实施时间:2024年2月至11月。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镇人民政府。
(二)申报条件:千亩方示范片所在稻田面积1000亩以上,万亩片所在稻田面积10000亩以上。要求土地相对连片,农田基础设施完善,地力较高,排灌条件较好,交通方便。
(三)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各镇按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承担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申报材料。每个镇千亩方示范片申报数量不能超过2个,万亩片申报数量不能超过1个。千亩方示范片应以镇为单位申报,万亩片可以镇为单位或相邻镇为单位联合申报。
2.区市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主体,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完毕后在区农业农村局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申报主体。
3.省级备案。相关资料报省厅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参考格式详见附件),实施主体有关证照、财务制度、财务报表、租地合同(委托代耕协议)等,各镇申报前应选定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4份,可不装订)及电子版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实施过程收集好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或社会化服务合同、实施过程图片等。
(三)成功申报的镇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项目千亩示范方申报表.doc
2.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项目万亩示范片申报表.docx
3.清远市清新区XX镇2024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项目千亩方(万亩片)实施方案.docx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黎瑞源,联系电话58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