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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成本费用调查审核报告

时间: 2019-06-11 16:45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7号令)和《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17年版)》的规定,于2019年6月2日对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定价成本费用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的情况如下:   

  一、保教费成本费用的调查依据政策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7号令)   

  3.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17年版)   

  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       监审办法(粤价〔2009〕254号)   

  二、调查成本费用基期、范围及方式。   

  基期: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范围及方式:   

  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抽查幼儿园   

  三、调查人员组成。   

  区发改局:许国明、朱学毅;   

  区教育局:冯川林;   

  各镇中心校有关人员。   

  四、幼儿园保教费调查情况。   

  根据清远市恒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对清远市清新区公办幼儿园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审核情况的报告》中内容,我们实地抽查了区机关幼儿园、区第二幼儿园,太平镇中心幼儿园、浸潭镇中心幼儿园并查看幼儿园的相关资料,现将全区公办幼儿园实际成本现汇总如下:   

  1.本次全区成本监审的十一间幼儿园,在城区范围内的幼儿园4间,镇级幼儿园7间,校园建筑面积31023.57㎡,固定资产总值48,731,617.82元,三年入园幼儿12422人,教职工人数1303人,总收入106,468,553.40元,其中:财政拨款75,492,071.82元,保教费收入27,693.854.元。三年生均收入:含财政拨款8,568.90,不含财政拨款2,493.08元;三年生均成本:含财政拨款8,679.45元,不含财政拨款2,667.58元。   

  2.城区范围内的幼儿园4间,校园建筑面积12258.47㎡,固定资产总值18,382,290.85元,三年入园幼儿5104人,教职工人数558人,总收入49,133,754.96元,其中:财政拨款35,068,349.88元,保教费收入11,981,127.96元。三年生均收入:含财政拨款9,622.75元,不含财政拨款2,754.68元;三年生均成本:含财政拨款9,780.99元,不含财政拨款3,071.43元。   

    3.本次对区三幼教育培养定价成本测算表审核,是根据《监审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对没有正式营业的幼儿教育机构……参考同一地域同一档次已正常营业的其他幼儿教育机构得到实际成本,并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合理测算其成本”。本次审核除在编人员以外的聘请人员工资、公用支出,参照2018年区一幼444名幼儿和区二幼400名幼儿的实际支出平均计算出每人的生均成本,并结合同地区同类型幼儿园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对2018年度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进行预测。   

  4.镇级幼儿园7间,校园建筑面积18765.10㎡,固定资产总值30,349,326.97元,三年入园幼儿7318人,教职工人数745人,总收入57,334,798.50,其中:财政拨款40,423,721.94元,保教费收入15,712,726.00元。三年生均收入:含财政拨款7,833.69元,不含财政拨款2,310.57元;三年生均成本:含财政拨款7,910.97元,不含财政拨款2,385.83元。   

  五、幼儿园保教费审核情况。   

  根据粤教基[2017]14号《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的通知》中“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的工作要求,以及粤教基[201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中关于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3名教师)的文件精神,若按“两教一保”配备教师和保育员,且临聘的教师和保育员享受公办在编人员报酬待遇(含住房公积金、不含效能奖),并相应考虑因临聘人员享受公办在编人员报酬对福利费、工会经费、培训费、招待费、其他费用的影响,测算出清远市清新区12间公办幼儿园的教育培养成本情况如下:   

  1、全区成本监审的十一间幼儿园,在城区范围内的幼儿园4间,镇级幼儿园7间,三年生均成本:含财政拨款11,995.13元,不含财政拨款6,021.66元。   

  2、城区范围内的幼儿园4间,三年生均成本:含财政拨款11,962.17元,不含财政拨款5,252.61元。   

  3、镇级幼儿园7间,三年生均成本:含财政拨款12,018.13元,不含财政拨款6,558.17元。   

  4、区三幼一年生均成本:含财政拨款9,554.31元,不含财政拨款7,030.46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成本调查审核所依据的资料是由申请调整保教费的单位提供,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所造成的错误由提供资料的单位负责。   

    (二)本次成本调查审核是对清新区公办幼儿园2016年度至2018年度保教费的教育培养成本费用进行调查审核。   

    (三)本调查审核报告仅作为区发改局对清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收费标准审批依据,不作其他任何用途。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6日

  

附件:清新区公办幼儿园定调价成本审核表.xls
 

关于清新区公办幼儿园成本审核报告

公示的结果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公办幼儿园教育机构教育培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粤价〔2009〕254号)的相关规定,为更广泛、更直接地了解、吸纳广泛的合理化意见,将清新区公办幼儿园成本费用审核报告,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或建议,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qingxin.gov.cn/web/qxmh/zjdc/zjdc_list.ptl?tag=zjdc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qyqxfgw/gkmlpt/index

  截至到2019年6月20日,我局没有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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