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法治办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强化依法办事意识,切实落实学法用法工作,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能力建设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本年度法制工作考核要求,明确本年度法制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和方法步骤等。建立了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线抓,股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领导班子在会议上研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
(二)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及党章党规规定。下半年邀请了法律顾问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积极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一是积极利用三微一端、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法治的知晓率。二是邀请了法律顾问举办法律讲座和法治专题培训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今年来,中心举办法律讲座1次,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2次。
(二)积极开展法治政府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活动。为落实好该项工作,我中心对照《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考评内部考核评分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报送评分材料。
三、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对于中心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招投标等工作由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和报告,提交中心党组会和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听取和采纳纪委监督意见和建议,形成了风清气正严格按规矩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广东宸韬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用两名法律顾问常年提供顾问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了工程款支付纠纷、项目建设过程纠纷等事宜。
(三)规范合同管理。根据《合同法》要求,按照规定落实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合同管理范围,规范合同内容。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合法性审查,规范合同签订程序。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及时接收数字化城管、12345平台转办的工单。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结合代建工作实际,针对公共设施损毁、工程项目对周边生活的影响等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设施修复和整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社会矛盾。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工程建设、信访工作,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及时、有效办理信访和投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领域主要是征地拆迁问题调解工作,确保调解工作责任到位。
五、存在问题
2020年,我中心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滞后,缺乏专业人才队伍支撑。二是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六、2021 年计划
2021年,我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法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中心干部职工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学法用法水平。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于工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工作,强化中心普法宣传教育。
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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