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我局在清新区委、区政府和市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结合气象现代化建设,抓好和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年初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定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将实施任务细化到各股室。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相关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结合日常学习,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依法履职,强化气象安全监管职能
(一)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一如既往做好气象行政许可工作。今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4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9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15宗),网上申办率、网办深度IV级占比、即办件占比、一窗办理率、跨域办比率、就近办比率、自助办比率、预约办比率、按时办结率及群众满意度均达100%。二是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取消15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要求,及时调整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两个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清单,分别减少了“设计人员资格证”和“施工人员资格证”两项申请材料。三是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100%、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并将发生的行政行为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四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两个事项中的“授权委托书”材料纳入受理时可容缺材料目录。五是推行“绿色通道”,我局积极利用“绿色通道”窗口,对部分申请资料齐全的重点项目执行快捷(加急)办理,在原有已压缩办结期限的基础上再加快事项办理速度,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二)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检查。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气象安全风险点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执法检查、防雷安全日常巡查、防雷检测行为专项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全年共检查排查各类场所52间,出动136人次。期间,对检查中发现的气象灾害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二是依法做好施放气球活动巡查,严格执行《清远市施放气球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前后加大施放气球巡查密度,全年共开展施放气球安全日常巡查21次,共出动42人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三)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制定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遵循合法、客观、全面的原则,通过文字、音像等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健全气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执法人员录入、分管领导核准的气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以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等网络平台为主要载体,以部门文件、新闻媒体、办公场所等为补充,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明确气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前,要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
(四)完成清新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更新工作。按照《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第八条“重点单位名录应当每两年更新一次”的规定,我局向相关单位征询意见,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单位进行梳理,并报区政府审定。8月3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清远市清新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二批)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20〕33号),向社会公布了清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等53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五)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今年3月,我局与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协商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清远市气象局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气〔2019〕196号)文件精神。经协商、讨论,双方就严格执行升放气球行政审批、加强对升放气球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升放气球活动法治宣传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三、全面提升气象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2020年,清新区平均降雨量为1779.2毫米,比常年(1976.9毫米)平均降雨量偏少10%;平均气温21.7℃,较常年(21.3℃)偏高0.4℃;于3月31日入汛,较常年(4月6日)偏早6天,2020年全区共出现了11次大范围强降水过程。
1.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本年至今,我局为我区重大活动提供服务及专项气象服务12次,共发布各类决策服务材料117份,各类预警信号95次,启动恶劣天气二级一线领导带班8次、启动一级领导一线带班1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3次,发送决策气象服务短信256条、25.5万人次,在天气微博、微信发布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2884条和1920条,接受各类新闻媒体采访11次。
2.重点推进完成清新区2020年度重大工作任务。一是提升天气预报准确率和预警信号发布提前量。今年以来,我区晴雨天气预报准确率为91%,暴雨预报准确率为45%;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提前量平均为66分钟;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发布提前量平均为62分钟;冰雹预警信号发布提前量为32分钟;均已达到考核标准。二是提升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实施灾害性天气精准分区靶向预警。今年8月份开始,已正式对全区8个镇开展分镇预警信号发布业务,目前运行正常。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我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积极组织人工增雨各项工作,加强与市气象局、省人影中心、佛山空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严密监测天气变化,抓住有利天气形势,全年开展人工增雨作业3次,共发24枚增雨火箭弹。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积极开展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局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的重大举措。全面准确、深入系统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围绕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加大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依法管理的实践中,强化社会管理,保障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二是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局联合区水利局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暨《民法典》宣讲活动,邀请清远市清新区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暨“民法典”宣讲团副团长邝庆刚律师为局全体干部职工作民法典专题解读,通过学习,营造了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其相配套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学习宣传,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注重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气象法律意识和素质。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干部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尊重劳动、增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部门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我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将《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与《清远市清新区普法工作要点》相结合,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气象法律法规发布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类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以气象灾害防御、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雷电防护等气象法律法规为重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织开展“气象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推动气象法律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在活动现场或公园、广场等地方发放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材料,同时利用新闻天气预报节目、互联网、气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手段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每年不定期到挂扶村太和镇五星村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气象依法行政,落实“放管服”。一是落实国家“放管服”要求,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气象局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和承诺制审批改革以及“互联网+监管”等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继续开展防雷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防雷内控管理。
(二)强化气象安全监管,推动气象行政执法和联合监管。一是进一步强化气象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压实气象管理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并加大气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二是继续强化防雷安全监管职能和部门合作,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按计划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优化执法机构和人员配置,配置法制审核股室及审核人员,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有步骤有计划地为行政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通讯、录音、摄像、信息处理等执法装备,以满足在复杂案件中调查取证的需要,不断改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形象装备和办公条件,并聘请法律顾问,为更好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有效提高办案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深化开展普法工作。科学谋划,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
清远市清新区气象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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