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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1-02-25 10:4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0年以来,清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一)完善疫情防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物业管理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文件,持续织密疫情防控网,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评估,适时进行清理和修订废止,目前已暂停执行上述通告。

  (二)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全面启动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累计出动633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4920家次,发出相关文书4512份,发出防控指引6928份。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累计出动12698人次,检查市场档口22986个次、活禽经营者9038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850家次,受理投诉举报528件。三是严厉打击疫情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39起41人,坚决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三)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一是多形式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通行”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辆流动播放、印制宣传挂图、派发资料等方式持续加强宣传,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下了坚实群众基础。二是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清新新闻频道等多种平台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激发创业热情。全区新发展个体工商户5487户,新登记设立企业967户,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6户。二是优化市场主体审批服务流程。116个依申请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办理,一窗办理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可网上办理率达100%,办理时限压缩率94.77%。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开展“一件事”主题式在线办理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开办商场超市”“开办食品小作坊”等一次办成一件事的主题式“一窗受理”专窗服务。

  (三)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截至目前,全区纳入实施清单事项1472项,其中可“网上办”比率91.96%、“马上办”比率77.11%、“一次办”(即“最多跑一次”)比率99.78%,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四)切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多举措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依法依规将逾期未年报的205户企业、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二是落实批量吊销营业执照工作。完成吊销案件291宗。三是开展价格监督和公平竞争工作。对45项社会重要商品实行每天动态监测,着力维护社会物价稳定。四是做好全区“双打”工作。强化防疫产品、药品等消费品以及假劣种子等市场监管执法;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商标权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

  (五)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三坑镇枫坑村、浸潭镇六甲洞村入选2020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名单。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区9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示范性建设全部完成。三是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向村(社区)纵深发展,完成三坑镇白米铺、大陂、湴塘等调解室建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12件,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区政府聘请5名法律顾问,2020年,区司法局及法律顾问共出具各类法律审核意见443份,切实为政府各项决策把好“政策关”,守好“法律门”。

  (二)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0年共作出《清远市清新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5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合法性审查以及向区委请示报告等程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乡镇体制改革,推进强镇赋权。出台《清远市清新区深化镇级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强镇赋权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及8个镇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扩大各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入推进强镇赋权。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镇级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镇级执法效能实现新突破,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2020年共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2期,组织开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1次。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年审核换证和新证申领共计257件次。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印发《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0年,随机抽取8个单位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二是制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827条。

  (二)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清远市清新区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对2020年制定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区人民政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4份,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49件、政协委员提案51件。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成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双随机”抽查获证检验检测机构8家,覆盖比例达80%;抽查企业168户,抽查比例为3%。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一是高度重视司法、检察、监察建议,积极反馈采纳情况。二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2020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人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35.29%。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抓好民生等重点领域贯彻情况和效果监督。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做好“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累计受理工单29618件,办结率100%,没有出现红牌现象,市民满意率94.72%。二是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宗,结案41宗。

  (二)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出台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庭审办法及示范创建汇编等材料。二是创新案件办理方式,探索行政裁决庭审进基层进农村到群众“家门口”。三是设立行政裁决专家库,首创由林业类高级工程师、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共同参与的“三师会审”制度,提高案件裁决质量。2020年共办结行政确权案件8宗,应诉山林、土地确权类行政案件16宗次。

  (三)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42名法律顾问全年到村(社区)服务3641次,接受法律咨询2673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852场次,协助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145份,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基本法律服务。

  (四)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到自然村(村民小组)试点工作。借助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全年调解矛盾纠纷1101件,调解成功1087件,成功率98.7%,较好地发挥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坚持优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非诉讼和诉讼对接,区人民法院全年共有2834件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审结,有效满足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

  九、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一是举办2020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二是制定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民法典》《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法律学习。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2次。

  (二)加强宪法法律教育。一是将宪法法律列入公务员培训班必修课。全年共举办设有宪法法律课程的培训班24期,培训2572人次。二是举办2020年“宪法宣传周”进校园主题活动。开展“向全区中学生赠送《民法典》宣传书籍暨宪法民法典宣讲进校园活动”。12月4日,全区89所学校约10万学生结合宪法主题活动,参加了宪法晨读活动。三是举办2020年清新区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知识竞赛。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清远市清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将15名党政领导班子述职报告汇编成册,完成45个有关单位271名领导个人述职报告收集整理;组织45个党政部门开展民主测评。4月29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审议《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2份文件,听取禾云镇、山塘镇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

  (二)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一是督察法治清远考评、法治清新考评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先后对山塘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开展实地专项督察。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随机抽取执法任务较重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2020年,我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区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为清新新一轮高质量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继续做好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务求取得实效。

  (二)继续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疫情防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法治建设考评结果运用。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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