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残联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开展法治建设及各项工作任务,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宣传
通过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领悟和理解。
二、抓好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
一年来,区残联开展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全体干部职工宣讲会4次深入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了《宪法》的地位与作用、目的意义以及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基本原则和精神等内容,通过单位LED、宣传栏等平台宣传有关宪法知识,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考试知识竞赛,为区残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区残联制定了《清新区残联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学习贯彻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落实有关工作。二是成立了以区残联领导班子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区残联宣讲团,及时向本单位本系统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单位的宣传栏、LED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动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络学习等形式,结合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活动,学习《第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摘录)》,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党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等内容,学习了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及重大意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等内容,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
四、领导干部、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
区残联领导干部能够做到履职尽责,切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通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及对民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的宣传。
五、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区残联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并在全国助残日活动、居家无障碍入户筛查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以及最新的助残惠残文件精神,利用新闻媒体和各镇康园中心在“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特奥日”等残疾人节日及“动态更新培训班”等契机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劳动就业、维权、康复等方面的知识。做好法治文化建设。
六、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政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持原则、恪守规矩,坚决抵制腐朽坠落思想。二是通过班子会、支委会、全体党员大会等形式,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七、运用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工作情况
区残联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新媒体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宣传,刊登区残联普法工作动态、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需要宣传学习的法律内容。
八、普法依法治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提高班子成员法治观念。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落实好分管领导和各股(所)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加强组织保障。按照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对象实际,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特别是关于依法依规方面的意见,再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情况
制定了区残联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责任分解到具体股(所),并且通过悬挂标语,结合各类培训班、残疾人活动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20年,与区司法局联合举办40期送法送医活动。
十、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公益普法宣传情况
共召开2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2次全体党员会议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公益宣传,并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宣传栏等方式刊登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和画报,做好疫情防控公益普法工作。
十一、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共召开1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1次全体党员会议、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民法典有关精神,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刊登民法典相关内容和宣传画册。
十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和各镇康园中心在“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特奥日”等残疾人节日及“动态更新培训班”等契机宣传残疾人法律、法规、劳动就业、维权、康复等方面的知识。二是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本单位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十三、聘请法律顾问情况
根据《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清新委办发〔2017〕5号)精神,经区残联班子会议研究,清新区残联于2018年3月至今聘任广东劲龙律师事务所成惠雄律师为区残联法律顾问,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残联法律顾问制度》。区残联法律顾问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参与区残联的重大决策、重大民事(含经济,下同)行为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制定区残联规范性文件,提供相关法律论证意见;为区残联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受区残联委托,参与以区残联或区残联所属部门名义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谈判,草拟、修改、审查相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受区残联指派,提供残疾人维权、就业、法律法规咨询等方面提供帮助;承办区残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2020年度,共邀请法律顾问给区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治知识讲座1次,给区残联领导干部召开法治专题培训班2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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