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和区委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以推进政府全面依法履职为目标,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措施。
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通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书籍中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编办职能提出具体工作部署。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相结合,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注重采取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当前和未来相结合的方法,掌握基本内容、基本标准,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充分把握精神要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对照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进展情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举办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培训班,通过邀请法律顾问的形式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班子会议集体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强化规范决策,提高了班子的决策水平。我办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坚决把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落细,切实提升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
三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纳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强化了法制观念。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严格审核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及上级对应部门工作职责,审核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等部门“三定”规定。二是组织开展改革“回头看”调研。为了解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后各镇职能运行总体情况,组成2个调研组到各镇进行调研,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调研,掌握人员调整、执行“三定”规定、部门履职等运行情况。三是出台了《清远市清新区区直及驻清新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36个区直及驻清新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效解决了机构改革后部分区直部门因“三定”规定暂未修订,出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清晰问题。四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清远市清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对全区各相关部门近三年来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进行摸查,并会同区司法局共同拟定了《清远市清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6月印发,为下一阶段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支撑。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巩固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推动各镇搭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分配下达我区各镇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16名,配合做好区级第一批共299项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至各镇实施的工作,分配下达区委依法治区办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用于组织实施对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等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事机构设置。增设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
3.提高机关服务效能。一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程序,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我办研究印发了《清新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办事指南》,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办理提供材料清单及办事流程,并明确受理时限,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压缩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理工作时限,时限压缩率达95.26%,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方面实现100%。三是积极开展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241个事业单位完成了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并进行了网上公示,报送率为100%。结合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4.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一是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有关要求,组织区直各单位开展了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经查,无发现存在条条干预问题,没有相关干预地方机构编制设置的情况。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范实名制系统管理。三是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核查范围、内容、环节、任务时限等。四是印发实地核实通知,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比对数据、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核实,本轮共完成实地核实共135个单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宣传教育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我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相对单一,需要进一步丰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手段,进而有效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贯彻落实《条例》的程序、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执行《条例》关于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环节要求的配套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一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力、执行力,让机构编制事项从动议、论证到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程序更加规范、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有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做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专项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对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做到一事一策,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继续完善领导职数台账,规范领导配备。三是开展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的实地核查。
2.落实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和区“五大行动”。一是进一步完善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研究制定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进一步巩固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镇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的建设;继续加强镇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合各镇补充各镇执法队伍人员;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我区调整为各镇实施的政务服务清单工作,配合区司法局继续做好执法事项下放的有关工作。
3.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干部把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归口管理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五、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办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办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将“一把手”抓法治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把法治建设专题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全办干部职工学习必学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政治站位和工作要求。二是细化任务清单,强化督促落实。认真梳理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将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的重点任务分解,明确牵头股室、责任人、工作措施和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确保各项工作如期推进落实。
(二)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求,多措并举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一是全面组织《条例》学习活动。将《条例》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今年10月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等方式,编委成员和编办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机构编制法定意识。二是形式丰富抓好《条例》宣传。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开展《条例》宣传;结合机构编制核查实地核实工作,到各部门宣传《条例》有关内容,并派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小册子等,营造《条例》学习常态化的良好氛围。三是注重实效强化督查。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核查内容,通过听取书面汇报和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学习效果。
(三)完善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条例》,研究出台了区委编委的工作规则以及区委编办细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我区机构编制办理的权限和程序,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则以及细则办事,确保我区机构编制各项决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对近期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抓好《条例》学习宣传。
(二)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党委工作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继续推进区直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进强镇赋权改革各项工作。
(三)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优化设置事业单位,创新编制管理模式,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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