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市中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先后2次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发布司法信息1030篇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律六进”活动90场,普法讲座24场,服务群众7800多人次;针对外嫁女权益保护、涉诉信访、交通行政执法等群众关注问题,召开座谈会13场,提供专业意见,发挥法律引导作用。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市委十大行动和区委五大行动等重大战略实施,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法院工作始终贴紧中心、服务大局。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11月17日,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受邀到区政府参加行政综合执法实务问题座谈会,为行政执法人员及相关领导干部解答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并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详细解读,不断推动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行使职能。二是依法审理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等案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02件,审结753件,同比分别上升了34%和20.1%,判决支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191件,胜诉率76%。受理行政非诉案件719件,审查710件,对其中的310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399名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64%,同比提高13%;两次组织区直单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 全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加快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构建窗口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立体化智能化立案模式,通过上述方式立案2810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10197人次,提升送达效率;引导当事人网上开庭52件,通过远程提讯案件341件,切实提升智慧法院的应用水平。
2.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649件,审结593件,同比分别上升15.07%和12.74%,判处罪犯77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0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66件81人,处理盗窃、涉黄、涉赌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31件214人,审结全市首宗高空抛物罪案件,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领域犯罪案件37件100人。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37件64人。准确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良好的314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
3.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940件,审结5159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出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09件,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妥善处理群体性、多发性的房屋买卖合同、物业管理纠纷案件590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受理执行案件5383件,执结4754件,执行到位金额4.787亿元。推动完善跨部门系统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将2424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向3138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贯穿到执行工作全过程,组织三场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50多名当事人发放案款683.76万元,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简化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持续开展“云摇号”“云看样”“云拍卖”,拍卖标的物321件,成交额达4743.26万元。
5.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监督,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全年评查重点案件、发改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131件,坚持以案促改,提升办案质效。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建立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召开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30次。
6.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化解纠纷546件,推动矛盾源头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审判工作融入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1882件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审结。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4581件案件以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结。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院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执行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联系不紧密;二是普法宣传工作深度不够,形式较为单一;三是服务清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继续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制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大行动”和区委“五大行动”,紧扣“四个清新”建设新目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三是认真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探索解决法律适用分歧机制,提升改革成效。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提升法院审判质效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四是不断完善人民法庭建设,全面服务辖区乡村振兴。持续推进诉源治理,积极参与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努力确保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成立清新法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审阅相关工作材料和方案,抓细抓实,严格督导,向后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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