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2-15 10:2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2021年清新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区公务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理论水平。2021年,围绕法治建设专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3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研讨会13场、专题学习会5期,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共召开集中学习会1100多场次。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宣讲,在清新广播电视台开设《与法同行》法治宣传栏目,通过电视和网络视频号广泛宣传,获得良好效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学校教育工作中,做好法治思想进教案、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组织开展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一是全区各镇各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以来,全区共设置线上线下学习班次33个,组织学习65次。二是制定《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纳入《清远市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2035年)》。三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全面领导,设立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增设区委依法治区办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进一步充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力量。四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提升法治清新建设水平。对全区61个单位采取A类单位实地核查、B类单位书面审查及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评并发布结果通报;54个单位全部按时完成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五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专场法治宣传、2021年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参加广东省第三届法治文化节等系列活动,我区张欣然获得“崇法心声,我与民法典的故事”优秀普法小使者评选全省二等奖、歌曲《错位时空(普法版)》获得“法润人心”全省法治文艺作品铜奖、于海艳在“炫丽中国红”省市直机关干部法治演讲比赛总决赛获得优秀奖。推荐忠华棉纺有限公司创建2021年度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太和镇白莲村等3个村成功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六是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我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群众往返窗口办事次数,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通过视频会议、执法培训、在省学法平台自学等形式,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特别是督促各镇、区各执法部门学深学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的有关规定。全区68个部门均落实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覆盖。三是依托“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继续加强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如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开展普法“六进”活动。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 全力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坚持以法治方式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等12类重点场所的管控以及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2021年对重点场所工作人员采样检测2万余份,环境和污水采样检测1万余份,结果均为阴性。二是落实每周监测全覆盖要求,对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冷库、冷链物流企业、农贸市场等从业人员核酸检测5570人,产品检测7290份,环境检测8008份,结果为阴性。三是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全区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15万剂次,累计接种55万余人。四是加大对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对全区集中隔离场所、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点、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防控及院感等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分别对存在医疗废物管理不合规问题的7家医疗机构及存在预检分诊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警告行政处罚,并关停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医疗机构3家。

  2. 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一是督察法治清远、法治清新考评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先后对太平镇、区教育局等10个单位开展实地专项督察。二是成立工作专班迎接法治政府督察,并对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8个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有关工作。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抽取执法任务较重区教育局等4个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依法行政落实到位。

  3.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规范,目前,区政务服务事项1646项、行政许可事项347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网办率”为99.3%,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网上办”。二是上线45种电子证照和梳理出40项“跨城通办”事项目录清单,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推动应用集约化建设,实现信用信息查询接口和“红黑名单”核查嵌入接口对接,实现“两建”信息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系统对接,进一步推动政务数据共享。

  4.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权力监督机制。一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均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成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共完成审计项目13项,有效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高度重视司法、检察、监察建议,积极反馈采纳情况,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其中区政府安排副区长出庭应诉3宗(次)。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印发《清远市清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6宗(其中受理31宗,已结案22宗、中止审理4宗、正在处理中5宗),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8宗,区政府应诉各类行政案件29宗(次)。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做好“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2021年1-11月我区12345热线平台受理工单总数26572件,处理工单共25878件,工单办结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全区没有出现红黄牌现象。

  5.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区委、区政府以及47个区直部门均聘请法律顾问。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44名律师进驻全区209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1年,聘请6名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106件,为政府把好法律关,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清远市清新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等6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2021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20条、政策文件43份、征集意见公告45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次,均依法按时作出答复。

  6. 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优化党政机构,健全协同高效运行机制,下达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16名,下放执法职权299项,不断充实各镇执法力量,实现执法重心和力量下移。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执法。2021年,共实施食品监督抽检2369批次、农贸市场快检37529批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189户、药品经营企业204家、医疗机构154家、化妆品经营单位205家、口罩生产销售企业69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13次,组织法官律师开展远程问题解答培训1次,全区453名人员通过执法证考试,整体提升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四是深化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推广应用,全区第一批17个单位上线应用清远粤执法,并按要求使用系统录入执法案件。

  7.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调解矛盾纠纷762件,调解成功759件,成功率99.6%,有效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打造联调共治中心亮点项目。运用视联网技术设立区联调共治中心,中心运行以来,共会商或调处信访事项15件,完成司法确认案件117件,举办线上法律讲座咨询活动26场,远程调解纠纷2件。三是完善“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全区1094个网格配备222个专职网络员、1105名兼职网格员,通过“微连心”小程序发展信息员2.5万余人。2021年以来,“微连心”小程序新增上报综治信息系统事件65127宗,办结65011宗,办结率99.8%,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区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发展、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上线清远市行政执法“两平台”业务培训不足,不同系统之间的统筹还不够,执法系统有待完善;三是行政复议改革联动不够有力,需要协调解决职权调整、机构编制、人员增配、办案场所、装备保障所需经费和工作经费问题;四是镇综合行政执法推进工作缓慢,镇级执法力量不足、法制审核队伍薄弱,执法经费保障和配套设备缺乏,工作推进难度大。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扎实推进全面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制度。二是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三是继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依法防疫,深入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四是继续深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执法模式,拓展执法思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决镇综合行政执法人财物等困难。

  五、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将区四套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区29名领导个人述职报告汇编成册,对45个单位271名领导的述职报告进行收集整理,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启示和借鉴。2021年,述职报告有关问题反馈给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确保述法职责纳入到领导干部述职报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