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史志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推进清新史志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区史志办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全面部署和清新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区史志办业务职能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一是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精神,认真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计划中,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会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区史志办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史志业务要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情况
1.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为不断提升区史志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史志办在11月29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容,深入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点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
2.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治史工作。我办在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上聘请了成伟雄律师作为专门的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事项上能够认真咨询区法制局或公职律师,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落实纪检组参与制度和纪检监察平台公示制度,确保决策做到依法依规,进一步提高了我办行政决策和依法治史的水平。
3.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依法治史工作不断走向深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抓好《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重抓好单位内部和相关业务单位的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和区党史教育基地宣传栏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定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二是积极在扶贫驻点村和创文包联西河开展普法宣传;三是向有关单位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依法治志、存真求实和确保资料质量,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4.依法全面转变优化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按照完善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将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执行网上办理。安排专门人员对事项进行预审、受理、承办和审核、批准等网上办理。配合数政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已设置网上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功能。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点,开展集体学法。以集中学、交流讨论学等方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组织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同时突出党章党规党纪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国家秘密解密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全员学法,认真组织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及考试,参加率、及格率均达100%。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2021年,我办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够到位;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治史、依法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下一年度我办将继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利用好重要节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体干部职工首要学习政治任务和重点内容,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络学习、现场学习和“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特别加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着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干部职工从战略高度来认识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治史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要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规定,特别是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习,深化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认识,切实增强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计划性、规划性、科学性。
2.坚持依法治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加强与区委法规室、区司法局有关法律业务的沟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起草、论证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部门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等事项,按照要求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区史志办为法律事务较少的工作部门,主要是提高学以致用、依法治史能力,提高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水平。
3.积极担当作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注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彰显主动作为:一是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要充分利用好五星、秦皇山两个党史教育基地作为普法宣传阵地的作用,定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三是积极配合西河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做好《民法典》《宪法》《党章》等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观念;四是主动抓好《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逐步提升依法治志能力和水平。
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史志办主任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和领导。2021年1月,认真总结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依法治区办提交年度报告,同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检查考核资料。在2021年3月前,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在5月28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分析研究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对所存在问题,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并对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进行部署,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同筹划同部署同落实,明确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有效地保障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区史志办主任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中,基本上是带头领学,能够参加每月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集中学习。按照述法工作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清远市清新区史志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