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7081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7-05-22 00:00   来源: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侨务局)   发布机构:   点击:-

陈永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滨江四镇生态公益林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2017081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新区现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883293亩(58886.2公顷),其中滨江四镇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760248亩(50683.2公顷),占全区生态公益林面积的86.07%。目前,全区现存在争议纠纷和权属未清的生态公益林面积49761.5亩,其中滨江四镇存在争议的生态公益林面积48334.5亩,占比97.13%。如果随意地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一方面会加大我区财政负担,影响我区其他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补偿标准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会激化潜在的山林纠纷,长远不利于争议纠纷的解决。

为让滨江的群众得到实惠,更加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区在财政负担较重的情况下,仍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滨江四镇生态公益林转移支付力度。2014年起,我区向省成功申报激励性补偿。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支持我区生态林补偿1元/亩。2017年,省下达我区生态公益林基础性补偿20.5元/亩,激励性补偿为9.5元/亩。由此可见,省、市财政已经在逐年加大对我区转移支付力度,滨江四镇生态公益林占全区比较大,当地群众已享受到林业政策带来的实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