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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主要职责

时间: 2010-10-30 00: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党政办主要职责
    一、 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日常文电的处理、审核,草拟镇党委、镇政府和以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镇党委、镇政府重大活动、对外新闻发布以及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
    二、 负责镇党委、镇政府综合文稿写作、信息收集和编辑工作。
    三、 对各部门贯彻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 根据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办理文件的需要,协调镇党委、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省、广州市驻炭步单位、驻军单位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五、 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 协助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突发事件。
    七、 组织协调办理人大议案、政协委员提案。
    八、 负责镇党委、镇政府机关的后勤管理,后勤服务和治安保卫工作。
    九、 负责镇党委、镇政府领导邀请来炭步的港、澳、台人士,华侨、外宾、客商的接待工作。
    十、 负责镇党委、政府办公室代管的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一、 承办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办主要职责
    一、 在人大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主席团日常具体业务,当好主席的参谋助手。
    二、 按照主席团的决定,协助人大主席做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 起草人大主席团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等文稿。
    四、 了解和收集人代会的决议执行和方案办理以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并综合向人大主席汇报。
    五、 搞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走访代表和选民,收集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六、 为人大代表提供学习资料和文件,并协助组织代表学习。
    七、 接待并处理人大代表和选民的来信来访。
    八、 掌握代表变动情况、协助主席团组织和指导各选区选民依法办理代表选举或罢免工作。
    九、 整理和保管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文书档案。
    十、 主动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完成主席团和人大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委主要职责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抓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发展新团员,抓好团组织自身建设,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人才。
    三、 负责组织、制订青少年教育和培养计划,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组织、指导属下团组织、少先队工作。
    四、 开展开工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陶冶性情,积极引导青少年为家乡建设奉献青春,奉献力量。
    五、 与有关部门、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互相交流与支持,促进团工作的开展。
    妇联工作职责
    一、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
    二、 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三、 开展“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和拥军优属等活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 宣传、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不良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五、 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六、 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会议制度、评比表彰制度等,制订岗位目标责任制。
    纪委监察室部门工作主要职责
    一、 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我镇党风、党纪、勤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检查监督反腐倡廉措施的落实。
    二、 对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
    三、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监督检查镇直属单位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制定的规章情况,调查和处理上述单位(组织)和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四、 受理个人和单位(组织)对党员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及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审议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处分事项。
    五、 支持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先例权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他们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遵守党纪政纪表现突出的行为,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六、 调查党员和党的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的规章制度,经常注意了解党风中带普通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七、 协助党委、政府考察、考核镇属各单位领导成员的任免、调整、奖罚,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
    八、 组织指导我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九、 向镇党代会、镇党委和花都区纪委报告工作。
    十、 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人大和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办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规定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二、 组织本镇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
    三、 受理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宜,负责《农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部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核发工作。
    四、 负责城区、街道、排水、排污、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
    五、 配合协助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六、 负责本镇规划建设的管理,按时编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资料。
    七、 完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交办的村镇规划管理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主要职责
    一、 救灾和社会救济服务。
    二、 军、烈属、复退军人优抚服务。
    三、 复退军人安置服务。
    四、 异地退休人员服务。
    五、 婚姻登记服务。
    六、 村(居委会)政权建设服务。
    七、 殡葬管理服务。
    八、 收养登记服务。
    九、 上级交办事项服务。
    十、 社区建设、福利彩票销售服务。
    计划生育办主要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镇党委、政府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法令、规定和指示。
    二、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提出本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意见。
    三、 根据市下达的人口规划,制定本镇人口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
    四、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开展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 与卫生部门密切协作,做好节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
    六、 建立健全各种开工的计划生育责任制,抓好奖惩兑现。
    七、 及时总结本镇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大力表彰计划生育的好人好事,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 开展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社会保险工作。
    九、 负责本镇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农业办主要职责
    一、 负责组织、指导农、林、牧、副渔生产。
    二、 制订农业生产计划和农业发展规划。
    三、 负责农业生产情况的收集、统计上报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四、 负责协调、组织推广农业科研成果。
    五、 负责制订改造中、低产田的计划和总体规划。
    六、 协调指导专业户发展集体经济和规模经营。
    七、 协调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八、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调水利、农业、国土部门搞好农田保护区工作。
    九、 做好牲畜屠宰管理工作,做到无私宰,杜绝病死畜肉上市。
    十、 搞好采种育苗、造林、抚育以及搞好森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工作。
    综治维稳中心主要职责
    一、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负责组织实施。
    二、 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三、 组织、协助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突出的治安问题。
    四、 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五、 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分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工作。
    六、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七、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八、 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经济办主要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税收法令和各项财务制度。
    二、 负责国家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以及镇政府自筹资金的筹集、分配与使用。
    三、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决算制度,按规定编制各种报表,准确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四、 负责财政支农资金我、农业发展资金儿扶贫专项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 负责农业税的计征工作,正确执行国家的农业税政策,组织完成农业税的征收任务。
    六、 协助监督镇属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讲究生财、聚财、用财之道。
    组织办主要职责
    一、 指导和帮助下属组织健全民主集中制,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二、 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三、 抓好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四、 负责全镇党员情况综合统计工作。
    五、 接待和受理党员、干部来访和来信,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
    六、 负责镇干部的考核,任免考察以及培训、工资、福利、录(聘)用、人员调动等工作。
    七、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
    二、 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
    三、 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四、 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五、 负责拟制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七、 战时负责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八、 负责兵员征集工作。
    九、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兵营长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 完成镇党委、政府赋予的各项中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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