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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 2015-11-05 09:15   来源: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4年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镇住房保障和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行业技术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行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行业职工队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三)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人民空袭方案、防范和减轻危害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完善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应急救援等工作,适时组织军、地联合防空演习。

(四)承担推进住房改革发展和住房保障的责任,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商品房管理、城镇住宅建设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

(五)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

(六)负责建筑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有关工程设计行为,指导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指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以及地方建设标准,负责散装水泥、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工作,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室)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住房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建筑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等5个机构。

二、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构成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参公)、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公益一类事业)、散装水泥管理办(公益一类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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