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股
(执法监察大队)职能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山关闭工作;参与非煤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提案处理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依法组织和协调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管理权限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区域内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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