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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潭镇政府2016年机构基本情况

时间: 2016-01-07 00:00   来源:石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石潭镇机关设置6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综合办公室之间的关系。
    职务姓名任职时间
    党政办副主任陈建彬 2014年12月——至今
    人大办主任侯振江2011年6月——至今
    
    
    (2)经济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职务姓名任职时间
    主任张孙铭2014年12月——至今
    
     (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化站)
     负责民政、侨务等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本镇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处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协调政法工作。 职务姓名任职时间
    主任罗亮2014年12月——至今
    
     (4)农业办公室(科技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办公室)
     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及土地流转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等工作。 职务姓名任职时间
    主任孙桂生2014年12月——至今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任务;完善人口服务,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治理工作。 职务姓名任职时间
    主任郭赞枢2010年1月——至今
    
     (6)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辖区内村镇发展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承担名村示范村建设、村庄整治、污水垃圾处理等职能。 职务姓名任职时间
    主任邓国飞2014年12月——至今
    
     国土所、财政所、司法所,这三个所属镇政府和上级单位双重管理的所。
     (1)国土所
     负责组织编制镇(乡)、村(街道)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助上级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调查处理镇土地违法案件;负责镇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管理;参与权属纠纷调查、协调工作。 职务姓名任职时间
    所长邓国飞2013年1月——至今
    
     (2)财政所
     贯彻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完成镇的财政任务;负责为镇集体经济组织筹集资金;编制镇财政预算和决算,管好用好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努力搞好增收节支,支持和促进镇经济的发展和集镇建设;负责培训本镇财务人员。 职务姓名任职时间
    所长侯振江2013年4月——至今
    
     (3)司法所
     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职务姓名任职时间
    所长侯飞宇2013年1月——至今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加强和完善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引导推进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3、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人口计生以及农业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社会事务、村镇规划、公用设施建设等工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4、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事务,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5、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镇村公益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7、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8、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驻镇单位管理,监督、指导镇属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9、承办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新民街二号
     办公电话:0763-5622103,传真:5622280
     电子邮箱:shitanzf@foxmail.com
     邮政编码:562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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