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6-01-16 17:4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现形成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清远经开区管委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清远经开区管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三审三校”制度,对信息来源层层把关,保证信息可靠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单位持续提升政务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实效性。在重点领域公开方面,按要求及时、完整地发布了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动态52条;通过南方+、清新发布等新闻媒体推送信息48条;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257条,均已完成回复。

      (二)规范性文件印发、废止情况。2025年,我单位持续推进文件管理的规范化与透明化,确保各项制度适应发展需要。经系统梳理与评估,全年未新印发、也未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现行所有文件均合法有效,且与当前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情况。2025年,我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梳理职权范围内事项。经统计,全年未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行为。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单位持续优化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与信息推送,同时保持申请受理机制畅通,确保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今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度、语言表达规范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率不够高。针对以上问题,本单位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能力建设,通过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增强干部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内容质量。二是通过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确保信息收集与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明确内部分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复核与校验,从源头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与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