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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项举措”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时间: 2023-12-22 21:2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近年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四个清新”建设目标,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深化“柔性执法”等多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为中小微企业营造更加优质、更加舒心的营商环境,助力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夯实“护商”的发展保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政务服务水平,在清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建立首批一窗综合受理窗口,针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2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委托综合窗口统一收件,推动资料共享、并联办理、统一出件,实现企业办证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平均不到2个工作日。同时,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8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各镇街办理,努力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2023年1月至11月,共受理行政审批各类事项2247件,其中临时占用城市道路1434宗、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或备案)193宗,迁移城市树木9宗,商铺招牌备案496宗,城市建筑垃圾(排放)核准12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核准103宗。

  二是优化审批服务,营造“亲商”的浓厚氛围。创新办理“容缺受理”机制,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发布《关于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公告》,为招牌备案、“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25事项实施“容缺受理”服务,按照资料精简和流程便捷的原则,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核准登记,着力为企业提供便利。针对“水电气外线工程施工报建”涉及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城市绿化树木迁移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与自然资源、交警等其他审批服务单位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实现联合审批,全面提升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2023年,累计办理“容缺受理”事项25宗,办结率达100%。

  三是实施招牌备案,深化“重商”的服务理念。严格落实《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大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备案宣传力度,制作备案流程一览表,加强企业经营者事前宣传工作;将中小型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施由“行政许可制”优化调整为“备案制”,企业经营者设置招牌标识,无需审批,对申请材料齐全且招牌标识符合条件的马上核实立即备案,进一步压缩备案时效,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个工作日大幅缩短为30分钟,进一步缩减时间成本,助力企业加快发展。

  四是实施柔性执法,营造“安商”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文明劝导+柔性执法”的城市管理理念,坚持“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的方式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的方式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的方式解决),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裁量中的“不予处罚情形”,灵活使用劝说教育、行政指导、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等柔性执法措施;严格规范执法手段,坚持“过罚相当”、严禁“以罚代管”,坚决杜绝违法执法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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