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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拟终止清远正茂燃气有限公司《广东省清新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 2023-12-13 23:0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决定与清远正茂燃气有限公司拟终止《广东省清新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并就是否符合终止条件等相关事宜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清远正茂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广东省清新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是否满足终止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听证会时间

  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30。

  三、听证会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楼会议室(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88号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15名,其中:1.利害关系人代表8名(正茂燃气公司指派代表2名、燃气用户代表6名);2.社会人士3名;3.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各1名;4.熟悉燃气行业专家学者或专业技术人员1名;5.法律工作者1名。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及相关单位代表需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其中,城镇燃气管理、城乡规划、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运输、科研咨询等相关行业的代表还应熟悉广东省城镇燃气管理相关的专业业务;

  (5)有义务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6)广东省常住人口,不受户籍限制。

  (7)社会人士报名人数如超过预定人数,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3名社会人士。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及相关单位代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听证代表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

  (3)相关单位代表需提供单位证明(附件2,提供复印或扫描件,参会时需持原件参加)。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及相关单位代表可以通过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其它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当场递交或邮寄到指定报名点、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

  (二)旁听人员

  1.旁听人员名额。

  本次听证会允许公民旁听,受听证场地限制,旁听人员不超过5人。

  2.旁听人员产生方式。

  旁听人员报名人数如超过预定人数,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5名旁听人员。

  3.旁听人员报名。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义务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3)广东省常住人口,不受户籍限制。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旁听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可以通过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其它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当场递交或邮寄到指定报名点、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人员须确认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楼区燃气管理办公室(清远市清和大道88号三楼区燃气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511800。

  报名邮箱:qyqxczj@126.com

  联系电话:0763-5823650。

  联系人:麦胜标。

  五、听证会须知

  (一)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我局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通过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公布。

  (二)我局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将《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另行送达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及身份证明出席听证会。

  (三)听证代表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有关规则,听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

         2.听证代表单位证明

         3.旁听人员报名表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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