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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财政围绕“三个方向”持续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时间: 2024-05-22 08:5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区级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区财政局围绕“三个方向”,持续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以合理分配资源为方向,抓好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清新区预算绩效管理整体工作水平,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精神,“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于2024年1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区级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通知》,要求我区各预算单位做好区级部门和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截至2024年2月,我局组织了1992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审核金额680,320.51万元。

       二是以加强绩效理念为方向,抓好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强化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3月,印发了《关于印发清新区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区级财政项目和新增债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直预算部门对2023年度的财政资金进行整体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及所有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并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时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一并公开。通过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自身理财水平。该项工作预计在2024年5月初完成。通过对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区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使财政部门明确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从而有效提高全区各预算单位的理财水平。

       三是以改进预算管理为方向,抓好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清远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7月选取了“清新区体育馆修缮与副馆建设工程资金”“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2021年度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4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3个,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1个。我局已责成被评价单位对绩效评价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其今后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区财政局通过持续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四个“有利”,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一是有利于增加公共支出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二是有利于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的运行及效率情况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信息,促进项目管理,增强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责任感;三是有利于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开成有效的财政执法和监督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获取有效的信息,使政府决策者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及短期行为,节约财政资金,缓解供求矛盾,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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