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文件有关规定,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从人才库中挑选人员,并进行了考察,拟聘用黄秋菊为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聘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5813036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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