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本工作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准确,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工作和网站的建设维护。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拟公开信息列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流程:由业务经办部门意见、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办公室校对意见、保密审查领导意见、主要领导审批意见五个程序进行。做到保密审查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再由局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发布上网。3.着力于多样化信息公开载体。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主阵地,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宣传栏、廉政建设宣传栏、党务公开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及时方便群众获知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本局宣传栏两种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二是落实局政务公开宣传栏建设,及时公开相应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度,我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本单位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部门动态、通知公告、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等重要信息及其它相关信息。其中发布动态信息34条、价格和收费信息29条、通知公告23条、征集调查8条、结果反馈5条、重点项目5条、行政执法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六)复议和诉讼情况。202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宗,当事人撤诉无需出庭应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也存在公开信息不够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不够完善等问题。今后,我局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要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制度和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依申请公开相关知识能力和能力培养,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保密审查、社会监督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