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 其他 > 部门动态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查处无证运输柴油,我们一直在行动

时间: 2024-06-26 17:2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柴油作为危险货物,具有其危险性,需由取得资质的企业、车辆及司机运输,这个基本常识,相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朋友都知道,然而有些司机总是在危险边缘试探,他们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心存侥幸,他们私自将普通货车改装为“黑油车”,装着一车“定时炸弹”满大街跑,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近日,区交通运输局在日常执法中查获一宗非法运输柴油案。

20246241019区交通运输局清远市清新区354省道65公里600米路段过往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粤RXXXXX轻型厢式货车在车尾装有1个大油桶,油桶内装有800升柴油当事不能提供该车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后得知上述柴油是当事人为了节约成本,从加油站购买柴油后使用无证的车辆将柴油运到工地给自己的挖掘机使用,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车辆实施扣押30天的行政强制措施以便作进一步调查。

区交通运输局温馨提示:各位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运输人员、运输车辆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为了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可用普通货车运输危险货物!如有发现可及时向交通部门举报,清新交通将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