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交通运输局闻令而行迅速查处客运包车异地经营违法经营行为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57条规定,客运包车应按包车牌载明的事项运行,除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而有的客运经营者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在异地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扰乱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给乘客安全带来危害。近日,清新区交通运输局闻令而行,迅速查处一起55座客运包车异地经营的违法行为。
2024年12月9日,我局接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粤桂协作重点查处异地驻点违规经营客车的通知》,根据要求,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利用科技监测和路面设卡等方式对嫌疑车辆进行排查。当日下午,我局在清远市清新区S354线K62+330M路段设点排查时,发现了嫌疑车辆桂E19767大型普通客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执法人员已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乘客朋友们,为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团体外出包车一定要选择有相应营运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与企业签订包车协议或合同,确认企业持有效的线路标志牌方可出行,自觉抵制违法运输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若在出行时发现客运经营者存在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或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或属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