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 | ||||
序号 | 内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时间和形式 |
1 | 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宣传。 | 机关党组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时间,利用会议前学习、前提干部职工大会等不定时开展实施 |
2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 交通安全股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时间,利用会议学习培训、显示屏宣传等不定时开展 |
3 |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及“五法”同普活动。 | 办公室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利用会议学习、培训 |
4 | 组织开展好“12·4”全国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场派发法律小册子,接受群众咨询。举行主题的专题学习讲座,大力宣扬宪法。 | 办公室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12月4日,通过主题活动或主题讲座开展宣传学习 |
5 | 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 执法一大队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通过日常检查中派发宣传单张 |
6 | 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普法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公益普法。 | 办公室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利用门户网站、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
7 |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大众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设普法节目、专栏、频道等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会在法治宣传教育。 | 办公室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利用电台、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
8 | 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道等公共领域宣传,深入宣传《广东省公路条例》、《路政管理规定》。 | 规划基建股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通过日常检查中派发宣传单张 |
9 | 利用法律宣传栏、宣传条幅,扩大普法的覆盖面。 | 办公室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利用重点节假日或特定时间节点通过拉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普法 |
10 | 利用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普法教育。 | 综合运输股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利用重点节假日或特定时间节点通过服务窗口派发宣传单张,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宣传普法 |
11 | 组织开展《港口法》、《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水路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 综合运输股 | 执法一大队、规划基建股、交通管理总站 | 2021年全年,通过日常检查中派发宣传单张 |
12 | 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禁毒小册子,现场解答《禁毒法》、《禁毒条例》等禁毒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安全股 | 机关各股室 | 2021年全年,通过日常检查中派发宣传单张 |
13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排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交通运输安全条例的宣传活动。 | 交通安全股 | 交通管理总站、执法一大队 | 2021年全年,通过日常检查中派发宣传单张 |
14 | 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督管理条例》等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的宣传活动。 | 综合运输股 | 交通管理总站 | 2021年全年,通过开展会议培训学习以及日常检查企业中宣传 |
15 | 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在站场、码头、运输企业、执法场所等,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综合运输股、执法一大队 | 交通管理总站 | 2021年全年,结合日常工作,在城北站客运站、码头、运输企业、执法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题普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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