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让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市建设,把树木作为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保护好、传承好,切实做好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0]63号文)及《清远市清新区古树名木保护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因国道G107线K2405+724-K2406+964清新区迳口路段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建设需对原绿化带内树木进行迁移,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城路16号,联系方式:0763-5830767),并在信封上注明“国道G107线K2405+724-K2406+964清新区迳口路段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763-5830767。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直接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官网页上留言,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1.树木迁移及施工方案
清远市清新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