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粤清新交违公告字【2024】2号
王子友(居民身份证号:3326231969****5054):
本机关于2024年8月21日依法对你作出《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清新交违通【2024】00282号),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清新交违通【2024】00282号)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清新交违通【2024】00282号)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763-5850873
联系人:梁志坚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迳口超限检测站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清新交违通【2024】00282号)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