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粤清新交责改公告字〔2024〕1号
梁光冻(居民身份证号:4402331988****8011):
本机关于2024年9月6日对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使用粤A80CW8轻型厢式货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一案依法公告送达《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清新交违通〔2024〕00273号),你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2024年10月15日,本机关依法对你发出《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粤清新交责改〔2024〕00395号),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粤清新交责改〔2024〕00395号)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63-5850873
联系人:梁志坚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迳口超限检测站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粤清新交责改〔2024〕00395号)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