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优质发展,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清新教〔2023〕5号)文件要求,经幼儿园自愿申报,区教育局组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报园所进行综合评审,拟认定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雅居蓝湾幼儿园等73所民办幼儿园为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对以上拟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763—5820852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
邮编:511800
附件:2023年拟认定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pdf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