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粤教督函〔2017〕5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我区今年将对32所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对我们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评估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区督导室反映。
一、督导评估时间:20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
二、 督导评估幼儿园名单:
区直属(2所)清新区第三幼儿园 清新区机关幼儿园
太和镇(14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博雅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中恒实验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万星小学(附设幼儿班) 清新区太和镇明日之星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清华园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金桥之星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景湖花园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培英路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紫荆花实验幼儿园 清远市清新区新天地幼儿园有限公司 清新区太和镇启航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凯旋门金桥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保利花园幼儿园 清新区太和镇骏豪城花园幼儿园
三坑镇(1所)清新区三坑镇中心幼儿园
太平镇(5所)清新区太平镇万邦幼儿园 清新区太平镇中心幼儿园
清新区太平镇新时代幼儿园 清新区太平镇盛世伟才幼儿园 清新区太平镇富康博学幼儿园
山塘镇(2所)清新区山塘镇中心幼儿园 清新区山塘镇东升幼儿园
龙颈镇(1所)清新区龙颈镇中心幼儿园
禾云镇(2所)清新区禾云镇中心幼儿园 清新区禾云镇板坑铭源希望小学(附设幼儿班)
浸潭镇(5所)清新区浸潭镇中心幼儿园 清新区浸潭镇六甲洞小学(附设幼儿班)清新区浸潭镇留良洞小学(附设幼儿班) 浸清新区潭镇大湾岗小学(附设幼儿班) 清新区浸潭镇高华塘小学(附设幼儿班)
三、监督电话:0763-5820842 ;邮箱:qxjyj_dds@gdqy.gov.cn。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