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区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结合,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更加坚决地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做到深入学、系统学,提升政治素养,找准工作方向;二是在紧抓落实上下功夫。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在谋划长远上下功夫。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四是在法治宣传上下功夫。要建设高素质民政法治队伍,加强民政法治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 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情况
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举措,把握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对标对表制定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部门,建立科学管用、系统衔接、运转协调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分工明确、逐级负责、科学合理的目标任务分解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有效实现部门协同推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纲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形成以局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的氛围,营造良好民政法制环境。局相关股室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做到认真领会和正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熟练掌握行政处罚程序,确保依法履职。有机结合下乡检查、督导、宣传等工作,充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四、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化建设。
(一)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及直属单位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集中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社会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法考试,通过率100%。在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求全体民政干部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政策法规透明、行政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示,行政行为合法,确保了民政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制定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在我局上下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召开系列主题宣讲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同时,拓宽学习渠道,利用工作群发布专题学习教育资料,便于全体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参加学习,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三)突出领导作用,发挥领导职能。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完善并制定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依法行政,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事项,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增强单位的公信力、执行力。同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不断提升法治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做到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事项办理流程、程序、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主动向社会公开,依法实施行政审批。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民政建设环境
一是开展“七五”普法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使民政法规政策更为社会公众熟悉了解,促进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二是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化解的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区民政系统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风险工作。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诸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全区民政系统范围内暂无发现非法集资风险。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继续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一指导全区民政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了领导小组及成员的职责,强化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置。严格要求各执法股室和执法人员在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责任的落实。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按照《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好民政普法教育,进一步强化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民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二是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1年我局没有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稳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依法及时处理各类信访诉求,全面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请求,对信访中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积极开展矛盾排查,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2021年,共处理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共4件,已办理4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来信77件,已办理77件,其中咨询11件,投诉件50件,表扬1件。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来信0件。我局对有关的咨询投诉及时答复,对信访问题和案件都及时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较为满意。
2、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夯实基层政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村(社区)换届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好民政职责,规范换届程序步骤,加强指导督导,坚决守住依法依规底线,确保各地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切实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共选出村(社区)“两委”干部1105名,村(居)委委员727名,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100%,组织意图人选当选100%。选出村民小组长3531名,居民小组长116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575名,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71名。新一届“两委”干部平均年龄39.2岁,较上届下降10.2岁,高中及以上学历883人,占79.8%,较上届提高25.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45.5岁,其中高中及以上学历占71.3%,妇女成员333名,占30.1%,妇女党组织书记14名,占6.7%,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推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夯实基层政权。
3、持续推动村规民约工作水平提升。指导各镇结合村级换届后建章立制工作,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约束性条款,每季度上报各地工作情况,推广优秀村规民约,持续提高执行率。目前我区186个村民委员会和23个居民委员会3530个村民小组,村规民约行政村按要求修订更新153个,占比82.3%,村规民约在村民小组(自然村)的修订869个,占比24.6%,村规民约有效执行的村民小组(自然村)数3530,占比100%,利用约束性条款处理群众性事务的案例128例。深入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扩大村规民约影响力,提高村规民约的群众知晓率,把村规民约工作打造成我区村民自治的亮丽名片。
4、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行动,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结合乡村振兴、全面深化改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任务的落实,持续推动健全党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5、稳妥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提标发放工作。做好
正常离任村干部的常态化采集和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各镇切实做好2021年正常离任村干部的信息采集工作,协调七个部门及时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资料的审核、上报,迅速、有序、稳妥将正常离任村干部的信息采集到系统中,并处理信访来访,防止矛盾激化。
6、强化村务监督和村务公开。适应“三个一肩挑”全面推进要求,探索加强村务监督方式,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常态化指导基层村(居)做好村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监督作用。制定我区制定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小微权力清单,落实好村务公开工作。
7、做好区划地名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档案整理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省的验收,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也接近尾声,等待国家验收;二是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做好深化地名审批改革工作,加强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共受理了9宗建筑物的命名和3宗道路命名的初审;四是加强界线管理,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落实制度,及时排查处置界线纠纷隐患,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8、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用字、拼写管理,推进镇、村地名标志设置,提高地名标志设置覆盖率和规范化。完成住宅区命名、更名3处,道路命名、更名7条。
9、贯彻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妇联、残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1〕142号)和省、市两级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的要求,今年乡镇社工站建设任务为8个,社工服务点16个,将按时完成。目前我区“双百工程”稳步推进。
《清新区“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双百工程”社工薪酬方案》等陆续建立和完善,完成了全区55名整合人员的培训。积极配合省、市做好社工招聘录用工作,与市社工督导一起指导各镇社工站点建设和社工业务开展。做好办公场地的设置、新招聘人员的接收等准备。各镇积极行动,按要求完成了社工站(点)的选址规划、整合人员(各镇原有社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整合到社工站)培训,新招聘人员的招录信息核对、入职报到等工作。全区入职报到社工共106名,后期补录工作将由市统筹。
10、抓好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于今年4月份制定了《法人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并向社会组织下发《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全区社会团体8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4家,慈善组织2家。其中79家社会团体,16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慈善组织通过年报并提交了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上报率达95%。经排查有3家行业协会会费超4档,2个社团无按照章程要求召开会员大会。我局要求其按文件要求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11、抓好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政策宣传,号召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打非工作。联合公安局、镇政府等部门,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执法,摘掉4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牌匾,劝散4个非法社会组织。
12、抓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4月至9月在全区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区民政局联合区发改局全面排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2个行业协会按规定调整会费档次,重新修改章程备案。
13、“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有7家社会组织因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要求上传年度工作报告,按文件规定属“僵尸型”社会组织。其中社团3家,民非4家。我局已督促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好孩子幼儿园正在办理注销。目前清新区共有3家社会组织按照注册地址或者留档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其中社团2家,民非1家。
14、“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监督情况。我局联合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在10月份对全区社会组织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监督。并完成10家社会组织现场检查。
15、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社工人才建设情况。一是登记工作。今年上半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3个,办理注销登记8个。全区共有社会组织250个,其中社会团体9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9个。二是年度工作报告日常检查监督工作。2020年度工作报告应提交年度报告247家,已提交年报且合格的社会组织229家,占92.71%。社会工作人才建设。结合“双百工程”的工作要求,5月底完成前期各镇社工、社会救助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人员的岗前培训。目前我区共有持证社会工作人员273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223人,社会工作师50人。三是加快推进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目前已注册录入175名社工、8个社工站信息以及整合人员信息。四是配合政法委、组织部、创文办、禁毒办等部门做好综治、维稳、国安、人才、创文、禁毒等工作。五是志愿服务工作。根据创文要求,我局与团区委协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六、其它的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导致排名靠后,主要体现在:一是将规范性文件作为非规范性文件进行发文及管理,没有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二是未按规定更新部门动态;三是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四是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没有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等。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我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今后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盯问题不放松,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着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并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清新民政新一轮高质量快发展。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