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民政局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机构概况

时间: 2025-08-07 14:58   来源: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10号

办公电话:0763-5811405

传真:0763-5822475

电子邮箱:qxmz5811405@yeah.net

邮政编码:511800

主要工作职能: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五)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六)负责全区性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龄津贴和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

(九)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 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负责民政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