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21〕52号)及《清远市清新区专项工作聘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有关办理程序和手续的通知》(清新聘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于2023年3月16日下午对区人才库中抽取的三名人员进行了面试、考察,拟聘用曾世伦为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专项工作聘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向我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5811405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