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3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区民政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民政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首要整治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在7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区委巡察办反馈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深化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于2023年8月11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带头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开展自我批评,并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领导参会指导。定期主持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集中整改期内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党的作用弱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既要求集中学习,也要求党组成员自学,学习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并要求学以致用谈体会;三是加强对上报材料的审核,提高工作报告的质量,以具体的数据、详实的工作成果和切实有效的推进情况向上级报告民政工作。
存在问题:宗旨意识淡薄,落实孤儿、未成年人及流浪人员等困难群众兜底救助帮扶工作有差距
(1)履行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及流浪人员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流浪乞讨救助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工作人员宗旨意识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二是已加强街面救助管理,提高了特殊时段街面巡查的力度,积极开展了“夏日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三是加强与市救助站联系,暴雨预警期间与市救助站联合开展了街面巡查。在市救助站的协助下,清新区2023年已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5人,护送至市救助站求助6人;四是落实救助站办公场所。在民政局四楼设立办公地点,清新区民政局门口加挂清远市清新区救助站牌子,并在民政局四楼设立办公地点,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2)区福利院的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福利院工作人员惩戒制度》、《行政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方法;二是对照《福利院工作人员惩戒制度》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在职工大会上通报,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2023年3月1日完成了8名年满18周岁孤儿的安置工作;四是完成了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五是业务股室加大对福利院日常管理的督查,不断推进福利院的规范化管理。
(3)收养儿童登记核查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再次学习《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民法典》等涉及收养的法律法规;二是重新梳理收养登记办理流程,聘请第三方对收养申请人作出客观的评估,逐步规范收养工作;三是加强与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多方面了解收养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障收养工作依法依规;四是通过举一反三,核查发现我区现有公民私自收养不符合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45宗,其中44宗根据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180号)文件精神已全部办理入户手续,另1宗派出所正在调查审核中。
存在问题:履行社会组织党建职责缺位,社会组织管理薄弱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8月收到区委组织部和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批复,健全了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二是将未提交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25家社会组织在网上公告,公告期满将按规定纳入民政系统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网的活动异常名录,将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纳入了活动异常名录。三是完成了对社会组织“两随机一抽查”工作。
存在问题:社会工作者队伍数量不足,工作不专,作用发挥有限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第十一届“岭南社工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介绍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定义、职业特性以及其对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二是参照市民政局做法,制定出台了《清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9月我区78名“双百社工”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三是7月、11月举办社工站站长、社工骨干等共200余人的民政系统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社工的业务能力,为推动“双百工程”顺利开展发挥作用;四是规范社会工作者管理,进一步完善持证的社会工作者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上注册,登记个人信息,实现网上统一管理;五是加强“双百工程”社工的管理,每月收集社工站数据,动态监督社工站入户建档率情况,聚焦社会工作主责主业,发挥社工的专业技能服务我区的特殊困难群体,为我区振兴乡村,兜底民生贡献力量。六是加强与市“双百工程”督导办的沟通,发挥市督导办专业督导的作用,提高各镇社工的专业水平,为我区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加专业的社会服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存在问题:落实村干部离退休补助不力,审核不准,资料保管不善,导致离任村干部至今仍未享受待遇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罗某某个案处理,根据正常离任村干部采集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离任村干部相关资料由村一级录入到系统,龙颈镇一级核查,目前已提交到区一级,区一级七个部门审核完成后再提交市一级审核;二是要求村镇重新梳理正常离任村干部资料,村级要在村干部正常离任后1个月内对其进行信息采集,镇级要逐一审核村级上报的采集对象信息,将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迅速纳入信息库,做到“随离随采”“应尽应采”,发现采集对象遗漏的,要迅速按规定程序补充采集;三是督促各镇将党建云系统上已经归档的离任村干部资料一式三份(区、镇、村各一份留存)整理归档;四是做好已采集归档的补助对象资格复审,对不具备补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及时核销因个人情况变更不再具备补助对象资格条件的人员,对此人员应及时予以除名;五是加强对重点隐患和重点人员的思想引导和教育疏导,对因为物证不全的部分正常离任村干部,积极发动本人和各单位力量继续查找有关物证,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存在问题:对乡镇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监管不到位,部门监管责任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8月1日印发《清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体系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对近5年下达的养老服务体系补助资金开展自查,8月15日下发《清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各镇开展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划拨专项资金监管的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防范意识,有效提升了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同时进一步规范了镇敬老院财务收支行为。
存在问题:长期对经费使用效能监管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完善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二是强化对购买服务项目的事中监督,业务股室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的督查,将购买服务内容详细罗列清单,对照清单跟踪监督好项目的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强制责令整改;三是对已完成的项目参照日常监督的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才启动支付程序。
存在问题:虚构工会活动申请行政补助经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巡察发现局工会存在问题的整改部署工作。8月7日,组织工会会员对本轮巡察发现的局工会存在问题召开整改部署会议,会上对《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逐条开展解读学习。二是对超标准发放的节日慰问品制定清退计划,严格按清退计划动员会员退费。三是对照细则自查工会财务凭证,对已发放住院慰问补贴但缺乏住院材料证明的,已补回住院相关凭证,无法提供凭证的已追回慰问款项。
存在问题:怠于履职,导致物业租金出租金及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2022年2月份区民政局向清城区法院起诉,追缴拖欠的租金。清城区法院已于2023年5月22日对追缴租金的诉讼作出了判决,判决结果为:(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清新县新民制衣厂支付租金 90300 元及违约金;(2)确认被告已交付的按金 5000 元归原告清新县所有。判决生效后拖欠租金人员仍没缴交所欠租金,2023年8月中旬已要求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追回所欠租金,现由执行庭追缴中;三是与区财政局、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沟通协调,力争尽快将原清新县新民厂的资产移交至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管理。
存在问题:历史呆账、坏账长期未处理,形成财务风险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沟通,按照呆账、坏账的具体情况寻求解决办法,由于账目时间久远,情况复杂,目前正加紧与有关部门沟通处理方式和程序;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定期对财务流程和资金往来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存在问题:公章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办公室严格按局公章管理制度执行并加强对局和党组印章的管理。2023年5月15日起,根据公章管理制度,干部职工使用印章前需完成印章使用审批手续,用章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名后方可使用印章,印章管理人员严格核对盖章材料,用章人员在印章管理员的监督下使用印章并做好用章登记。
存在问题:车辆使用管理混乱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车辆的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费用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完善公务车管理制度;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公务车使用登记工作,建立车辆出车台账并做好记录,切实做到记录及时、真实、完整;三是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参照局的做法做好公务车的使用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干部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管党治党宽松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党风廉政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强化以案促改工作,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针对党员干部暴露出苗头性、倾向性及局风险隐患进行综合研判分析,查找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制度监管漏洞,完善制度规定9个,从根源上堵塞监管漏洞。
存在问题:支部党员大会补选程序不合规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教育,利用三会一课,党务工作培训等形式载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等,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二是局党务工作者参加6月15-16日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组织举办的2023年清新区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三是构建监督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局党务内部自查自纠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有偏差,没有按要求足额缴交工会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按细则规定核算工会会员会费,2023年工会会费严格按照细则规定核算收取。二是重新核算2018年至2021年工会会员会费,对三年会费开展多退少补,已完成会费补退缴整改。
存在问题:未及时堵塞发放救助待遇漏洞,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查多发对象和金额,制定追缴计划;二是通过定期通报整改进度,强化了各镇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主动意识,促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是局主要领导多次与银行、司法、检察院、法院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多方寻求解决办法和追缴办法;四是举一反三,开展全区民政服务对象大排查工作,并于7月、11月举办分管领导、主任、社工等民政系统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的业务能力,为推动全区民政服务对象大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动态管理,提升了数据质量,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3-5811405,邮寄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3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