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黄坑村委会大围一村“铂悦华庭”地名经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其他情形,必须使用标准地名。
清远市清新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