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在市农业农村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强化系统谋划,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党组班子会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邓宝茂同志带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要求我局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深入到镇村一线、实地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办成一批为广大农民群众利益造福的实事好事。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局领导干部要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镇、进农村。同时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督促各股室结合工作职能抓好落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今年以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邓宝茂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安排,坚持常抓常议,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要求全局上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树立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决议决定。认真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将学习的结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及时研究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利用党课、会议、支部学习等形式,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运用法治观念推动落实农村综合改革和乡村振兴工作。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1.成立机构。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等配套制度。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照省、市清单,制定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非必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各种证明和手续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提升实体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截至目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公示共录入240条采集信息。其中行政许可201条,行政处罚1条,行政检查信息38条。三是创新有效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种子、肥料、农产品等监督检查。四是持续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增强主责意识,实行领导挂帅、专班推进、责任到人。同时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推进流程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服务再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运转效能,促进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切实增强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制发程序。今年,我局新制定的《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厕所革命”奖补实施方案》、《清远市清新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已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并由我局法规部门和律师顾问完成了合法性审查,两份规范性文件已在区政府门户网公布实施;我局对到期的《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试行办法》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并把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新的《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试行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二是积极配合开展规范性文件各专项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并把清理目录对外公告,做好现存有效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4.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局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常年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的作用,所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办理重大复杂行政处罚和应诉案件、涉及法律事务的合同事项均通过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进一步研究分析决策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避免陷入决策风险。
5.规范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做到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得当,及时公示。从而保证了执法的合情、合理、合法性。一是加强渔政执法工作。截至2023年底,已开展水上执法巡查80(艘)次、出动329人(次),联合行动21次,收缴非法捕捞网具382件约2810米。查处1宗检察院移交案件,为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案,罚款3000元。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2宗2022年度禁渔期违法电鱼案件的处理工作,向3名涉违法当事人发出责令赔偿渔业资源损失通知书,责令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共1500元,用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二是加强农资打假执法工作。截至2023年底,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50多(家)次,抽检农资产品20批次,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三是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整治。今年以来,我局会同公安交警部门、镇政府开展拖拉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共20次,出动执法人员共183人次,发现3宗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由属地镇进行处理。四是加强执法职权下放指导工作。积极主动到各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工作,联合各镇加强开展执法巡查,截至2023年底,累计前往各镇开展指导工作30多次,指导镇处理违法案件7宗。
6.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一是部署落实涉农领域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涉农领域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工作10次,对相关重点领域做了重点研究和工作部署。二是加强涉农领域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截至2023年底,出动350多人次开展宣传行动30多场次,派发宣传资料650多份。三是开展重点领域农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截至2023年底,检查涉农企业300多家(户/艘)次,共排查出农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共166项,并已整改完毕。四是常态化抓好扫黑除恶工作。着重开展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印制2000个宣传袋,并通过拉挂横幅、派发宣传资料的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五是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召开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开展“六进”禁毒宣传活动26场(次),共派发宣传环保袋、宣传资料600多份。
7.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线上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内容和特点来学,使学习成效更加明显。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23年度全局学法考试完成率达100%。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针对新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新修订的《畜牧法》,面向执法及业务工作人员开展系统培训,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8.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是不断加强学法普法。局党组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结合自身工作安排,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专题学习活动。11月1日、2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司法部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培训学习。通过以上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我局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理解,提高农业农村领域的执法水平。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为契机,开展大型的政策法规咨询、扫黑除恶宣讲等普法宣传。通过这些大型宣传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动三农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我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12户,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覆盖率达 96%。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3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和宣传的形式不够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未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工作层面不够深入,法治宣传进乡村下基层等工作未做到全面覆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创新性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履行局党组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二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农业农村领域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依法决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三是规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进一步完善权责一致的监管执法体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案件文书材料严格遵守文书制作规范,对执法人员中开展案例知识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谋划制定下一年普法工作要点,实施好我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把普法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五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加强行政许可后的后续监管,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办事满意率。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