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 其他 > 部门动态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三个精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促进农民法治素养提升

时间: 2023-05-25 10:3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清新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三个精准”在全区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推动示范户成为乡村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为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一、精准遴选,严认定。为贯彻落实我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任务,区农业农村局与司法局发挥部门协同推进机制,联合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实施方案》,明确认定标准、程序和管理。通过村(居)民自荐和村(社区)“两委”推荐,优先从“法律明白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对象中进行初选,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后,遴选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共716户,并统一制作发放“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牌,我区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精准轮训,强能力。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高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积极选派示范户参加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以拓宽示范户的视野和提升法治服务能力。同时,制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计划和学法清单,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等形式,因地制宜地运用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组织示范户围绕宪法、民法典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讲培训。据统计,2023年组织示范户参加省级、区级集中培训班共2期,集中培训达20个学时以上,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三、精准结对,促效能。为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取得实效,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为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切实提高了示范户对法律法规和农业政策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有效解决农村家庭纠纷、邻里矛盾、法律维权和法律咨询等各类问题。同时将已认定的全区716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信息录入至“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备案平台”,实现了信息互联共享和动态管理。

       近年来,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全局,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盯培育工作目标,面向农民,深入农村,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基本实现了示范户在行政村全覆盖,选出了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带动能力强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