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1批)的通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现公开遴选一家第三方实施单位,由第三方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资金预算范围内进行实施并撰写项目实施报告。
请有意的单位于2022年7月5日前以密封形式提交相关材料(如:报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业绩资料、实施计划等)给我局401室种植业管理股,联系电话:0763-5816026;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电子邮箱:qxzzyg@163.com。服务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4日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1批)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6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防控红火蚁若干措施》和《广东省防控红火蚁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按照《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1批)任务清单的通知》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第1批)的通知》(清新财农〔2022〕4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目标
采购红火蚁防治饵剂1.8吨,用于2022年项目区统一防控行动,4级及5级疫情面积控制在红火蚁总发生面积的2%以下,不发生红火蚁恶性蔓延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事故,全力避免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对项目区镇、村(居)委会等基层防控人员进行培训。年度资金执行率100%,无资金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红火蚁发生区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二、实施原则
(一)突出疫情控制。选取疫情严重、领导重视、群众防控积极性较高的镇作为防控项目区,全区各地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行政区域内红火蚁防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2022年统一防控行动物资、药剂、队伍准备,推进区域内统防统治、区域间联防联控,最大程度压低发生区红火蚁蚁群密度,减少红火蚁在不同区域间迁移扩散危害,做到应防尽防,确保红火蚁阻截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突出宣传培训。强化红火蚁防控技术支撑,全面开展全区红火蚁基层培训工作,针对红火蚁识别、红火蚁监测(含信息化监测)、饵剂防控方法、红火蚁蜇伤治疗等进行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红火蚁防控水平,有效打通科学防控“最后一公里”。
(三)突出防控效果。严格按照《清远市清新区红火蚁防控责任书》目标要求,强化防控效果,选用高效、安全、稳定防治饵剂,确保项目区防控效果达到85%以上。扶持发展专业化防治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和统防统治各项措施。建立健全项目验收评价体系,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且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的项目,责令实施单位立即整改,情节恶劣、造成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和纪检机关。
三、实施要求
根据省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资金用于支持各地采购红火蚁防治饵剂和服务,组织发生区开展红火蚁统一防控,以及疫情应急处置,有效遏制红火蚁疫情快速蔓延态势,避免出现红火蚁恶性伤害人畜事件和造成大面积弃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执行《广东省红火蚁防控若干措施》,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把红火蚁监测防治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统筹加大防控资金物资投入,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迅速有效组织实施统一防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和服务,规范专业化防治作业行为,选择服务能力强、质量高、信誉好的专业化防治组织,积极推广佛山基层防控模式,培育壮大基层防护队伍。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和培训力度,培训服务对象主要为基层防控队伍。加强对防治组织、队伍的技术指导,按时向区报送红火蚁快报、周报、月报、年报。
(四)强化绩效管理。要按照省级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进度,规范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并报送项目资金实施情况总结。
附件:
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应急救灾资金(红火蚁防控)绩效表(清新区)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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